句子抄所收录关于"环境"的句子:本页收录的环境的句子/关于环境的句子根据受欢迎度及发布时间排序,这些描写环境的句子/好句/经典语句可以用来参考写作或设置QQ个性签名等用途。
    结果,最高法院的投票是以8:1通过裁决,判定了普利格的胜诉。宣布这个裁决的,又是我们已经在“阿姆斯达案”中已经熟悉了的斯多雷大法官。裁决是这样的:首先,判定“联邦逃奴法”并不违宪。这就是指你已经知道的宪法中三个妥协条款之一的“逃奴条款”。同时他指出,宾夕法尼亚的“个人自由法”的内容,如果扩大到干扰逃奴的引渡程序的话,那幺是违宪的。然后,斯多雷大法官判定:宪法的“逃奴条款”中已经隐含了主人对于重获逃奴的权利,因此,只要在不破坏治安的情况下,平静带回逃奴,即使没有押送证明,也是合法的。但是在最后,斯多雷大法官宣布,各州应该执行联邦法律,但是,如果他们不执行,联邦政府也无权强迫他们执行。理由是,联邦政府没有权利对州一级的官员提出“执行要求”。 在这里,所有人都应该从“阿姆斯达案”胜利的过分沉醉中醒来了。因为,显然这一次大家都清醒地看到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那块“骨头”,依然鲠在那里。后来,斯多雷大法官的儿子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这个判词的实质是反奴隶制的。而在美国历史上,这个案子的判决, 也还是被作为一个对反奴隶制有利的判例来看的。这又是为什幺呢? 我们谈起过,最高法院的权力是有限度的,大法官们在“司法复审”的时候,只能以“是否违宪”作为评判标准。因此,这个结果是必然的。但是,所有的人也注意到,最高法院判词的最后一部分很不寻常,它指出,联邦政府无权强迫州一级官员执行联邦法。这样,尽管这场官司没能救出一个玛格利特·摩根,但是,从司法挑战的意义上来说,还是有收获的。因为,这等于给了北方的自由州一个借口。此后,再有逃奴的话,北方州就有了理由,拒绝给南方以应有的配合。而你也知道,在美国,尤其是北方这样一个流动环境中,如果没有这样的配合,抓逃奴的成功率就将大大降低。很多的未来逃奴,就会从中受益,真正地逃之天天。 从这个案子的判决,我们实际上还可以看到更多的东...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两百多年前的托马斯·杰弗逊,似乎就已经彻底领悟了在两百多年之后还是有很多人无法理解的平等思想,以及必须由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的人的价值取向的自由和平等。这个法案是这个世界向着宽容和多元迈进的一个里程碑。对于一个迅速变化的多元社会所产生的问题,使得美国的保守派产生困惑和不满,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人类毕竟有许多本原的东西是如金砂一般,在时代变化的水流冲刷下,会依然留在河床的底部。因此,人类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巨大的冲击,重要的是维持一个反思的功能,而不是在过去的时代抽象出一个“绝对的真理”,更不是荒谬地相信,迫使大家遵从这个“绝对真理”,“过去的美好”就能够在“现在”被复制。因此,保守派的积极意义应该是从他们的角度和人们一起进行反思。其实,不仅是美国的保守派,所有的人,包括美国的自由派在内,都对于人类社会在技术刺激下的快速变化,感到程度不同的担忧。自由派在美国整个社会的多元和宽容局面形成以后,立即面临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的推波助澜。在这种情况下,能在发展的波澜中不被冲走,亦不随波逐流,就显得十分重要。实际上,对于人类发展,包括对于科学技术发展在内进行全面反思,也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个重要潮流。尽管,发展的冲击力太大,人们显得没有充裕的时间也不可能完全停下脚步来思索。但是,陶醉在发展之中,单纯地为此叫好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此,产生了人们对于超越民族、超越国家、超越近利的一些思考。环境保护、世界和平、区域文化保存等等,都属此列。然而,恰恰是在这样的问题上,美国的保守派暴露了他们在基本出发点上的弱势,因此,他们还走不到这幺远。正是一个过去的时代拖住了他们太多的精力。因此克林顿在竞选中,聪明地回答杜尔说:“我们不是要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架设桥梁,我们是要在今天和未来之间架设一座桥梁。”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
    也就是说,在美国总的来讲,生活的选择非常多,这对于上上下下都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上层人物的有些选择方向和普通人不同。但是,那种本质上的多样化都是一样的。这些看上去和政治制度毫无关系的因素,实际上对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和平政治交替权力交接,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美国很容易做到拥有一个面积较大的私人庄园的事实,以及美国人普遍的迷恋大自然,“忘情山水”的性情,这些看来与政治离题万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都使得政治家更容易还原为本来意义上的常人,而不是异化成一离开政治官位,就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政治动物。而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都必须具备这种把政治家还原为常人的能力。再者,我们看到,美国民众所关注的,是一个健康的政府运作机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才是与他们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的关键所在。任何一个政府官员,如果违背了与公众的契约,大家会尽一切努力使他离任,以维持这个政府运作机构的正常状态。然而,这并不说明公众的关注点,就是集中在某一个个人身上。任何一个犯罪的官员,当他一旦卸下他的职务,也就是当他的个人行为不再成为公众利益的威胁的时候,大家立即一哄而散,各忙各的去了。谁也不会认为,还有什幺“痛打落水狗”的必要,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兴趣。剩下的事情,公众会交给这个制度去操心。如果离任官员有法律不能赦免的罪行,自有司法去处理。这样的消息当然还会见报,但是,看的人也就是一翻而过,兴趣缺缺。如果离任官员已经得到赦免,那幺,对于他离任后的新生活,大家只会说一句“祝他好运气”,希望他尽早在新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这里,民众对政治家也更容易以对常人的眼光相待,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政治家们竞选的时候话太多了的缘故。总之没人会把他们当作“超人”。谁都知道,尼克松赦免以后的生活待遇,实际上比一般平民要优裕得多。然而,全美国几乎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因为这一点而感到愤愤不平。因为尼克松的被赦免和...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
    那幺,自由派的美国人不爱国吗?我想,应该不能这样说。他们只是觉得保守派的爱国观念显得十分狭窄。他们觉得这样讨论“爱国”似乎显得没有意义。他们很多人觉得自己是世界主义者,就和他们的环境保护概念一样,他们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已经超越了仅仅是“爱国”这样的概念。比如说,和平的概念,人道的概念,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概念,让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的概念,让世界上各个民族保存他们原来的文化的概念,等等,等等。但是,最终,陪审团还是以十一票对一票,同意对辛普森进行惩罚性赔款;以十票对两票,同意惩罚性赔款的金额为两个受害者家庭,各得到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辛普森的倾家荡产,大概是没有人再表示怀疑的了。在刑事诉讼的判决中,我们得到的结论是,陪审团认定检方没有提供绝对确信无疑的证据,而被告律师则提供了足够的对证据的疑点。因此,他们根据刑事诉讼判定中,对证据必须“超越合理怀疑”的严格要求,同时,又依据刑事审判的“无罪推定”原则,以全票通过,判定辛普森的谋杀罪“罪名不成立”。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中,我们得到的结论是,陪审团认定,在对双方的证据进行权衡之后,所有的陪审员都认为,辛普森涉案的可能性,比辛普森无辜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他们根据民事诉讼判定中,对证据“衡量”的要求,虽然不需要全票,但是他们还是以全票通过,判定辛普森对两名被害者的死负有责任。丹尼斯的话,实际上说明了刑事案陪审团的处境。就是我去年所提到过的,他们即使个人认为,可能是辛普森杀了人,但是,只要没有面对“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如丹尼斯所说的,根据刑事案的要求,他们“只能”放人。那幺,既然大家公认,在刑事案中检方是没有能够提供确信无疑的证据,那幺,刑事判决的结果就是必然的,合理的。而在民事案中,陪审团就没有受到刑事案严格规定的约束,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证之后,自己觉得大概是辛普森杀的人,就可以按自己...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中国留学生,他们初来乍到时那段最艰苦的日子,都是在中国餐馆里度过的,餐馆的老板也都是华人,这是一个华裔社会。这个社会有时可以说很封闭,它不仅有它自己的语言,还有它自己的规范规则和道德标准。美国餐馆的工作环境,包括雇主对于雇员的态度,与中国餐馆常常有本质上的不同。之所以中国留学生一般不进美国餐馆,是因为基本上进不去。原因有两个,一是刚来时英语不过关,不能适应工作,更重要的原因是,多数留学生没有工作许可,打工是非法的,美国餐馆的老板不会接受。 原则上说,美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时候,要求对方有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的经济来源。可以是亲友的赞助。目的是保护自己国家的公民工作的权利。外国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势必要去打工维持生活和支付高昂的学费,这就形成了和美国公民抢饭碗的局面。一个自己还有大量失业人口的国家,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这就是取得留学签证都要求经济担保的原因。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说是无理的。 但是,大多数中国留学生的经济担保都是以各种方式“找”来的,很多人取得“担保”的时候,都向对方讲清楚,这是“名义担保”,也就是说,这个“担保”只用于取得一个签证,之后,就“自己想办法”了。这个“办法”只能是非法打工,非法进入工作市场。也许不是绝对的,就算相对来说,美国餐馆的老板一般比较守法,不会接受这样的非法雇员,而中国餐馆的老板一般都宁可冒违法的风险,也愿意接受。他们愿意这样做,原因很简单,雇非法工便宜,听使唤。于是,一种供求关系就这样形成了。当然也有好的老板,但是,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苛刻的华人老板比比皆是。受到委屈的并不只是大量的中国留学生,还有来探亲想挣一些钱的探亲者,最底层的还是非法移民,这里甚至包括一些非华裔的非法移民。今年六月,移民局从密西西比州杰克森市的一家中国餐馆中,发现一个十三岁的墨西哥男孩,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一星期干七...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政府对于处理一个个人的时候,它必须非常非常小心,这是因为,第一,政府无法隐瞒任何事情。第二,出了差错之后,哪怕十年二十年,总有一定的民权机构,会在人力物力各方面,支持一个哪怕是身无分文的普通公民和政府打官司,不获胜诉绝不会罢休。整个社会也会对此产生极大的关注和压力。因此,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权利法案》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我来了以后,觉得很吃惊的一点,就是这里在发生一个民权案例的时候,各种民权机构以及许多平民,他们都会抛开对当事人个人的好恶,抛开对他的信念、言论、行为的好恶,去支持这个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宪法权利。这个时候,他们看上去像是在共同守护一个堤坝,似乎一旦决堤就会一毁俱毁。“随着历史的发展,第四修正案的内涵也在扩大。这一法案的核心,在于强调禁止“不合理的搜捕”。对于“搜捕”二字的理解,随着不同时代,就产生不同的问题。比如说,对一个人搜身算“搜查”,那幺,在你的身上取血样、尿样,算不算“搜查”,在你的电话上窃听,算不算侵犯了你的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早在1928年,美国最高法院就以下面这段话回答了这样的问题。“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他们授予一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的大多数内涵一个独立的地位,正是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幺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半个世纪以后,美国最高法院更严格定义,只要是政府人员对一个个人“隐私的合理期望”进行干扰,都必须...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随着历史的发展,第四修正案的内涵也在扩大。这一法案的核心,在于强调禁止“不合理的搜捕”。对于“搜捕”二字的理解,随着不同时代,就产生不同的问题。比如说,对一个人搜身算“搜查”,那幺,在你的身上取血样,尿样,算不算 “搜查”,在你的电话上窃听,算不算侵犯了你的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早在1928年,美国最高法院就以下面这段话回答了这样的问题。“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他们授予一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的大多数内涵一个独立的地位,正是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幺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半个世纪以后,美国最高法院更严格定义,只要是政府人员对一个个人“隐私的合理期望”进行干扰,都必须受到宪法第四修正案的限制。对于“不合理搜捕” 限制的范围因此被大大扩展了, 所有的个人隐私都被遮盖到了“第四修正案”的保护伞下。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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