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抄所收录关于"女人"的句子:本页收录的女人的句子/关于女人的句子根据受欢迎度及发布时间排序,这些描写女人的句子/好句/经典语句可以用来参考写作或设置QQ个性签名等用途。
    萨姆是我生命里最后一个性伴侣,从我中年末期一直陪伴我到老。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其实更喜欢黑人。当然了,人最后总会发现自己喜欢某一类人或不喜欢另一类人,但确实,从那时起,我开始对黑人或说非英裔有了特殊的偏爱。我们真正的、最重要的共同点是谁都不想爱上对方,或为别人平静的心灵负责任。我们甚至不需要太频繁的见面,心知肚明对方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给了萨姆他想要的性爱。对他来说,我最主要的吸引力就来自我是 个教养良好的白人,当然这并非我们随后维系长久关系的最主要因素。一个黑小子如果能拥有 一个白女人,会让大部分背景类似的黑人刮目相看。这个事实让一些年纪 稍大且未必有魅力的白种女人在与黑人相处时占据了优势,真是令人叹息 。当然,对此我也情不自禁觉得感激。萨姆不是个庸俗男人,并不想到处炫耀他的女人,但他内心很有满足感,深知我这个女人确实值得炫耀。 然后我们发现,从身体的角度,他很喜欢我,此外我是个不错的伙伴。因此 ,我并不在乎成为他身份的象征,只要他需要就可以做他的伴侣,能够也愿意以他喜欢的方式和他交往。很显然他也非常满足于此。 萨姆对我最主要的吸引力在于他想要我。在我不再期待性爱之时,还有人这么急切地想和我做爱,这实在令人振奋,让我似乎重获新生,这份礼物可不轻。同时,我对他也充满好奇,他的背景,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与我如此不同,这一切,使他甚至在沉闷时也显得有趣。中产阶级英国男人令我生厌,因为我太了解这种男人了,面对萨姆,我想去发现,发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可爱。甚至在我想“真是个老傻帽”时,我依然很喜欢他, 而最喜欢的一点,就是我从他孩提时代找到的感觉。他有一种快乐安全的童年所赋予的平静的自信心和广博的仁慈心。有时中产阶级家庭人人羡慕的母亲反而会毁掉孩子,而农民家庭的孩子却更有可塑性,母亲尽力想让孩子摆脱艰苦生活,就算在这一过程中失去他也在所不惜。我们的关系温和地...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后悔?我对自已说,后悔什么呢?我这种无视后悔的态度,部分源于我身上重常识轻想象力的优点,既然世上没有后悔药吃,还不如趁早忘记。 最令我吃惊的是,我并没因为没有孩子而感到遗憾,因为我知道自己曾有一段时间充满激情地想要孩子,后来还流过产。 这样的缺失对女人来说本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实际上对我的影响没这么大。我想原因可能是这样的,除了那仅有的一次之外,我身上非同寻常地缺少母性本能,这一缺点或许天生如此吧。 但如果再次问自己:“你对自己没孩子,没有孙辈真的不觉得遗憾吗?”答案依然是:“是的,不遗憾。”正因为我没有,也做不到承担和这些孩子们近距离相处的麻烦,我才能不受约束地去理解他们的爱和希望。 自私吗?不,我希望不是,说自私涉及我人性的全部,但我内心确实有一个顽固的自私的节点,让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需要我奉献全部自我的任何事情,比如母亲需要将自己全部奉献给孩子。 因此,总的来说,我这一生,一共有两件最主要的憾事:内心深处有一个冷酷的点,以及懒惰(缺乏行动力其实也不乏胆怯的因素,但我觉得懒惰比胆怯的比重大些)。这两件憾事真实存在,但并没有怎么太折磨我,我也没觉得该常常反思。止于此就行了吧,因为天天看着不好的一面是相当无聊的事。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其实我觉得,作为作家,并不一定非要对某个出版社忠诚。因为出版作品只为赚钱,如果一个出版社尽心编书,自然会赢得作者的感激之情,但并不意味着应该就此建立有约束力的忠诚度。有些情况下这种约束确实存在,比如忠于家庭;但如果你效忠的对象背叛了你,这事就会变得有点愚蠢。比如你的兄弟是个杀人犯,这时你还排除万难地与其站在一起,在我看来总有点大脑进水。期望不对等的忠诚,这种观念全无实际意义,无非是想取悦世袭体系里的老大罢了。夫妻关系里,我觉得善意和体贴才是最重要的,而性的不忠未必会导致这种关系终结。人应该说话算数,这我同意,但如果在性事上也天天盘旋纠结忠诚问题,就有些无聊了。妻子对丈夫必须绝对忠实,这一信念有着深刻的、盘根错节的古老起源。不仅因为男人需要确认自己真是孩子他爹,在更深人、更黑暗的内核中,还有一种男人占有女人,上帝是为了让“他”方便才创造了“她”的含义在其中。很难想象这种观念会完全根除,只要想想伊斯兰的男权就能明白这一点!而女人吵吵嚷嚷、万分焦虑地想要丈夫对她忠诚,也是缘于同样原始而古老的根源,就是她必须以此证明自己的生存价值。对这一点,我深有感触,当保罗选择和别的女人结婚时,我完全被击倒了。但是,理解一件事并不完全意味着愿意去实施,唉,在我们深入骨髓的、最基本的彼此需求基础上,男人和女人真的需要给性这一特殊的、靠不住的因素这么重的分量吗?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我经常为《文学评论》写文章,对日常开销帮助虽然不大,但的确很有意思。正如丽贝卡·韦斯特在《巴黎评论》的一次访谈中所说的:“让你面对一本书时,真正地打开心扉。”除此之外,写评论还促使我阅读那些可能不会去读的书籍。比如弗雷德里克·布朗写的关于福楼拜的顽强生活,如果我在书店(很高兴没在书店看见“挥泪甩卖”这类词语,人们说大部分生意场都挂着这种标志)看见这本书,我可能会想:“嗯,看起来很有趣,但这本书太厚了,我的书架上连一本薄薄的小书也插不进去了,况且,关于福楼拜的生活,我知道的已经够多了。”然后转身就走,去看看新到的平装书,因此失去了一次真正的体验“愉快大餐”的机会。还有格特鲁德·贝尔,我为什么要读任何关于她或她写的东西呢?不管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弗雷亚·斯塔克,或尽管也没那么喜欢就想当然地觉得T. E.劳伦斯更值得一读,我就是不想读她的书。而令我深感羞愧的是,我不想读仅仅因为不喜欢她的名字,格特鲁德,这个双音节的单词可真难听,总让我想起衣衫褴褛又严肃又不讨人喜欢的女性形象。所以如果不是《文学评论》要求我写评论的话,我绝对不会拿起乔治娜·豪厄儿写的有关格特鲁德·贝尔的传记来读,然后一读之下,忽然看见一个真实而不同寻常的女人,还发现了这个世界最令人着迷的领域,以及令人毛发倒竖的近代史篇章。迄今为止我竟然不了解关于这个女人的任何事情,这似乎非常荒唐,而这样被逼着、被引导着在八十九岁高龄时发现了她,又是多么奇妙。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到了现在,就算我知道有些小说写得很好、很有意思或很巧妙,我在认真阅读之前都会问自己:“我真的想读这本书吗?”答案是:“不想。”一部小说通常以如下几种方式吸引读者:或让你逃进一种战栗或新奇的感觉中,或呈现一个能解決的谜团,或提供白日梦的素材,或让你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反思,或披露别人的生活,或以幻想的形式让你对生活有另一种认识。小说可以设计得让你笑,让你哭,让你开心得气喘吁吁,或者最好的情況是,它把你带入一个完全逼真的世界,让你体验所有感觉。……对战栗、谜团或幻想,我从来都无法特别热切地回应。但青少年时期我曾有一段时间如饥似渴地沉浸在白日梦中,能找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后来才转移到“完整的世界” 中。20世纪50 到60年代间,我转向了或多或少能反映我自己生活的小说,如果小说的核心人物和我不是一类人,我就不会读…………但慢慢地,这类小说对我的刺激逐渐减弱,我的感觉开始变得平淡,我开始厌倦它们想告诉我的东西,因为我自己已经太了解了。现在大部分小说依然聚焦我周围这些女人的爱情生活,这也就意味着我对大部分当代小说完全没兴趣。……不再对小说“感兴趣” 并不意味着我就认为写小说不需要出色或令人羨慕的才华,只不过年纪渐老让我变得越来越挑剔,如同一个食欲逐渐衰退的人,只会被特别罕见的美味佳肴诱惑。我的这种挑剔并没有延伸到非小说领城,因为非小说的吸引力更多取决于叙述题材,而非作家的想象力。我也不再需要思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情爱关系,但我依然想要吞咽事实,想获得能让我的心智游荡、兴趣扩展的素材。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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