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抄所收录关于"爱"的句子:本页收录的爱的句子/关于爱的句子根据受欢迎度及发布时间排序,这些描写爱的句子/好句/经典语句可以用来参考写作或设置QQ个性签名等用途。
    我曾经借助园艺、画画、磨蹭等方法逃避责任。最常使用的手段是书 ,阅读、评论或写作。 变老后最糟糕的事情之一是人逐渐变得精力不济,你或许某天偶然发现自己恢复了精力,情不自禁地觉得自己“正常”了,但这种状况从来不会延续多久。你只好听之由之,任自己越做越少,或者,不管干什么,都多休息一会儿。对此,我总是担心我为伴侣所尽的义务会越做越少,倒不担心自己沉湎于爱好之中。 我现在有点困惑,我相信我曾和其他老人分享过这个感觉,那就是我现在基本上不读小说了。年轻时候我除了小说几乎什么也不读,在我五十多年的工作生涯里,最感兴趣的也是小说,所以没什么比才华横溢的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更让我兴奋战栗的了。当然我现在也还满怀感激地回想起很多小说,有些甚至怀着敬畏,并且现在仍有一些小说是我非常欣赏喜欢的,但是这种阶段持续很久之后,到了现在,就算我知道有些小说写得很好、很有意思或很巧妙,我在认真阅读之前都会问自己:“我真的想读这本书吗?” 答案是:“不想。” 一部小说通常以如下几种方式吸引读者: 或让你逃进一种战栗或新奇的感觉中,或呈现一个能解决的谜团,或提供白日梦的素材,或让你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反思,或披露别人的生活,或以幻想的形式让你对生活有另一种认识。小说可以设计得让你笑,让你哭,让你开心得气喘吁吁,或者最好的情况是,它把你带入一个完全逼真的世界,让你体验所有感觉。我到现在都记得第一次读《米德尔马契》读到结尾的感觉:“哦不,我将不得不离开这个世界,可是我不愿意!” 青少年时期我曾有一段时间如饥似渴地沉浸在白日梦中,能找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 后来才转移到“完整的世界”中。20世纪50到60年代间,我转向了或多或少能反映我自己生活的小说,如果小说的核心人物和我不是一类人,我就不会读。有好几年的时间我沉迷其中,享受爱情故事或其他关系里的每一个 瞬间,此类书对这类关系的观察非常精确。但慢慢地,这...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萨姆是我生命里最后一个性伴侣,从我中年末期一直陪伴我到老。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其实更喜欢黑人。当然了,人最后总会发现自己喜欢某一类人或不喜欢另一类人,但确实,从那时起,我开始对黑人或说非英裔有了特殊的偏爱。我们真正的、最重要的共同点是谁都不想爱上对方,或为别人平静的心灵负责任。我们甚至不需要太频繁的见面,心知肚明对方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给了萨姆他想要的性爱。对他来说,我最主要的吸引力就来自我是 个教养良好的白人,当然这并非我们随后维系长久关系的最主要因素。一个黑小子如果能拥有 一个白女人,会让大部分背景类似的黑人刮目相看。这个事实让一些年纪 稍大且未必有魅力的白种女人在与黑人相处时占据了优势,真是令人叹息 。当然,对此我也情不自禁觉得感激。萨姆不是个庸俗男人,并不想到处炫耀他的女人,但他内心很有满足感,深知我这个女人确实值得炫耀。 然后我们发现,从身体的角度,他很喜欢我,此外我是个不错的伙伴。因此 ,我并不在乎成为他身份的象征,只要他需要就可以做他的伴侣,能够也愿意以他喜欢的方式和他交往。很显然他也非常满足于此。 萨姆对我最主要的吸引力在于他想要我。在我不再期待性爱之时,还有人这么急切地想和我做爱,这实在令人振奋,让我似乎重获新生,这份礼物可不轻。同时,我对他也充满好奇,他的背景,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与我如此不同,这一切,使他甚至在沉闷时也显得有趣。中产阶级英国男人令我生厌,因为我太了解这种男人了,面对萨姆,我想去发现,发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可爱。甚至在我想“真是个老傻帽”时,我依然很喜欢他, 而最喜欢的一点,就是我从他孩提时代找到的感觉。他有一种快乐安全的童年所赋予的平静的自信心和广博的仁慈心。有时中产阶级家庭人人羡慕的母亲反而会毁掉孩子,而农民家庭的孩子却更有可塑性,母亲尽力想让孩子摆脱艰苦生活,就算在这一过程中失去他也在所不惜。我们的关系温和地...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1. 大约在我四五岁时,“性”以某种最初的形式出现,毫无疑问,旁人看 来一定非常滑稽,但我自己感觉相当严肃。我宣布长大后要嫁给约翰·谢布克,他家位于伍尔维奇公地旁的街道上,与我家仅几幢房子之隔。 约翰的继任我记得略微清晰一点,是个很帅的男孩儿,一双忧郁的棕色眼睛,因为年龄较长,有一种成熟的魅力,他叫丹尼斯。 那时 一大群孩子总尾随着他,我和这帮孩子也有些交往,我和兄弟们很多时间都和他们混在一起玩,其中包括杰克、威尔弗雷德还有农庄里奶牛工的儿子们,我对他们的记忆实际上比对丹尼斯还要深刻,大概因为我那时曾花了大量时间想弄明白我到底最爱哪一个吧。 这两人就是我浪漫主义阶段的最早受惠者,在这一阶段,爱情的形式是白日梦。杰克和威尔弗雷德一直陪我到了九岁,然后就被我因现实理由选择的第一个爱人取代,他就是戴维。戴维比所有人都善良、勇敢、理智,是个好朋友、好玩伴,他也有被我拯救的义务,只不过这种幻想那时多少让我有些不自在,想到如果他知道我的这些胡思乱想,那该显得我多傻啊。但随着青春期的到来,我对这段感情也慢慢腻味了。2. 然后是十五岁,我以成年人的身份坠入爱河,他的名字是保罗。 他真实的存在驱散了我的白日梦,却没有驱散我心中的浪漫,我爱上了他。那时我觉得爱情就等于婚姻,并深信一旦嫁给我爱的人,我必将在有生之年对他忠贞不贰 。我偶尔会短暂地梦想自己美丽的白色婚礼,但我的浪漫没有止步于此, 等我出落到引来保罗的殷勤之时,我们还真订婚了,但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此看来,我在成年阶段并不是没有意识到从身体角度,男人其实很容易对女人不忠。当然从保罗抛弃我的事件开始,我也才认识到女人其实也能不谈爱,仅仅因性就可以燃烧。 3. 我后来从保罗事件中“恢复”过来,又谈了两次恋爱,都很深切,都很“致命”,好像这样的命运无法避免,而且无论经历如何,我依然渴望,但这却是注定要带来痛苦的东西。第一次是个年纪...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从卧室俯视出去,我看见公园不远处搬来一户人家,还养了一群哈巴狗,大约五六只活泼可爱的小东西们,没有一只像常见的小狗那样因为超重而胖胖乎乎。我常在清晨看到它们四处溜达,看着它们,我感到内心一阵刺痛,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养只哈巴狗,但现在,我知道这已经不太可能了。你想想,我已经这么老了,却还想买只狗来陪我散步,这对小狗也太不公平了吧。当然,我也可以找人帮我遛狗,可是,养狗最大的乐趣不就是和它一起到处溜达吗?看着它发现新路时兴高采烈,解开牵狗绳时欢欣雀跃,高兴地在草地上跳来蹦去,还不时开心地回头看看你是不是跟在后面。我本来也有一只狗,现在年事已高,相对而言,狗儿和我的年纪也差不了多少(我今年八十九了)。除了每天给它喂的那点儿狗粮以外,它已别无所求,但我还是很喜欢看别人家的小东西们高兴地忙前忙后。 我是在狗的陪伴下长大的,所以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不喜欢狗。这种动物被人类驯养的历史很久了,与人生活在一起似乎天经地义,如虎入丛林一般自然。它们已成为人类能透彻了解其情感的唯一动物种群。它们的情感与人类何其相似,只是看起来形式简单些罢了。当一只狗焦虑、愤怒、饥饿、迷惑、快乐或充满爱意时,它将这些情绪以最纯洁的形式呈现出来,我们也能感受得到,只不过人类的这些情感早被日益增长的复杂人性扭曲变形了。狗和人类因此在简单却深刻的层面彼此相通,我多想再养一只黑色绒脸小哈巴狗,重新体验这一切啊,可是不行,不可能了!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到了现在,就算我知道有些小说写得很好、很有意思或很巧妙,我在认真阅读之前都会问自己:“我真的想读这本书吗?”答案是:“不想。”一部小说通常以如下几种方式吸引读者:或让你逃进一种战栗或新奇的感觉中,或呈现一个能解決的谜团,或提供白日梦的素材,或让你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反思,或披露别人的生活,或以幻想的形式让你对生活有另一种认识。小说可以设计得让你笑,让你哭,让你开心得气喘吁吁,或者最好的情況是,它把你带入一个完全逼真的世界,让你体验所有感觉。……对战栗、谜团或幻想,我从来都无法特别热切地回应。但青少年时期我曾有一段时间如饥似渴地沉浸在白日梦中,能找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后来才转移到“完整的世界” 中。20世纪50 到60年代间,我转向了或多或少能反映我自己生活的小说,如果小说的核心人物和我不是一类人,我就不会读…………但慢慢地,这类小说对我的刺激逐渐减弱,我的感觉开始变得平淡,我开始厌倦它们想告诉我的东西,因为我自己已经太了解了。现在大部分小说依然聚焦我周围这些女人的爱情生活,这也就意味着我对大部分当代小说完全没兴趣。……不再对小说“感兴趣” 并不意味着我就认为写小说不需要出色或令人羨慕的才华,只不过年纪渐老让我变得越来越挑剔,如同一个食欲逐渐衰退的人,只会被特别罕见的美味佳肴诱惑。我的这种挑剔并没有延伸到非小说领城,因为非小说的吸引力更多取决于叙述题材,而非作家的想象力。我也不再需要思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情爱关系,但我依然想要吞咽事实,想获得能让我的心智游荡、兴趣扩展的素材。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我们的关系温和地走到终点,见面的间隔逐渐拉长。最后一次见面(之前的一次时间持续很长,因此把它作为这辈子最后一次性事,我毫不后悔),他看起来动作比平日迟缓,有点心不在焉,好像有点累,但他并没有生病。尽管我们已经谈好要结束这种关系,他还是问了一句:“上床吗?我说还是算了吧,看得出来,他松了口气。“我的问题是,”我说,“我心里其实挺想的,但身体实在不行了,我的身体抵抗我的想法。”他没有说他有同感,他不愿意这样表述吧,他只是说:“我明白,身体有时确实会抵抗些什么,对此你无能为力。”不久后,再次听到他的消息,是别人告诉我他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了。 如果你可以几个月都不见或不想见某人,这个人仅占据了你生命里相对很小的角落,你就应该不会特别悲伤地想念这个人吧。但萨姆死后,却在我心里越来越鲜活,远胜其他一些重要的逝者。在我的脑海里,他像照片般清晰,持续至今,他的姿态,他的表情,他行走、坐下的样子,他的衣服,这七年如胶片般一幕幕闪过,所有我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见面的方式,如此这般,反复出现,我情不自禁在心里记挂着他。我尤其记得触摸他的感觉,他的皮肤光滑、凉爽、干燥、健康,他的味道清爽、好闻,我依然能感觉到每次做完爱后,他就躺在我身边,我们面向天花板,手指相扣,胳膊和腿亲密地厮磨。他的身体如此清晰地呈现,此时此刻也不例外,就像一个(可爱的)鬼魂,挥之不去。 萨姆相信灵魂的轮回之说,他说若非如此,怎么解释一个人拥有美好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却生活得如同地狱?非常明显,差别就在于每个人前世的积累。我反问他,若如他所言,那怎么解释这么多黑人都生活不好?难道他们前生都做了不好的事吗?这时他会变得很不高兴。他拒绝接受我的观点,我想是因为轮回说是他的希望所在。毕竟,他拥有大部分人无法拥有的好运气,在临近生命尽头时再对灵魂进行一些小小的改善,就可以继续走下去。有一次他向我...
    戴安娜·阿西尔 《暮色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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