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变化可能更让人忧心:参观者对历史的了解越来越少。少到什么程度?博物馆工作人员要反复提醒自己:你不能期待参观者来这里之前知道什么事情。举个例子吧,撰写导览词时,“当我们写下‘盟军’这个词时,能不能指望参观者知道它的意思?不能。所以你就得解释清楚。同样,当你写下‘独裁’时也是一样,都得解释,解释生活在这种体制下的人们具体的例子,他们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一点会让他祖丧吗?“不会,可能相反,现在从一些非常基础的地方开始教育人们,变得越来越重要了。什么是民主?它不是从天而降的,你得为之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话虽如此,还是有非常沮丧的时刻,比如疫情期间,一些右翼人士反对一切管控,将其类比于德国历史上的独裁统治。“疯了。你可以对民主决策过程提出质疑,比如是否过于严厉,比如国会是否应该介入,但把这个说成独裁…”他嫌弃地吐一口气,“人们还是可以上街去表达意见,表达反对,他们不会因此被速捕。这是最基本的不同。” 斯密特提起疫情期间在德国疯传的一个视频,一个女孩在反管控的抗议集会上演讲,把自己比作苏菲·绍尔。苏菲,绍尔(Sophie Scholl)是纳粹德国时期反抗组织白玫瑰的成员,因为参与反对希特勒的活动被逮捕处决,年仅22岁。我后来在YouTube找到了这段视频,那是在汉诺威市中心的步行街上,这个女孩正对路人发言:“我感觉自己就像苏菲·绍尔,因为我过去几个月一直在参与反抗…我今年22岁,和苏菲·绍尔被纳粹杀害时同龄,我可以为自由、爱与正义挺身而出,我永远也不会放弃”这时台下一个男子忍不住上前和她争辩,说她说的是蠢话,她这么类比太尴尬了,是淡化大屠杀…男子很快被现场的警察请走,女孩则背过身去,两秒钟后把话筒一扔,气呼呼地下台走了。那段视频下面被赞最多的一条评论是:“‘我永远也不会放弃’,不到一分钟就放弃了。” 说起这件事时,斯...
人的面貌很难看清楚,那是用他们的历史一层层画出来的
孙甘露 《千里江山图》0
孙甘露 《千里江山图》0美国的众议院一共是435个席位,它的分配是根据以人口数量为依据所划分的选区。保证一个数量群的一批民众,总有一个人代表他们去国会表达他们的意见。按人口数量比例分配众议员,人口数量少的州,不是就声音微弱了吗?为了弥补这个缺憾,美国参议院100个席位的分配是按照州来划分的,不论大州小州,每个州产生两名参议员。参议员石油全州人民投票选出来的。这个设定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伟大的妥协”,它对于美国特别重要,因为它表达了这样一种理念:多数人达成协议的统治也不能抹杀少数人的声音。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辛普森案使我们不得不又一次想起那个法学院学生的笑话,以及这个笑话所引起的有关律师职责的思考。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一个会角色呢?我想,律师只是类似于一个咨询加上服务的机构,他只是向客户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信息和服务。他和顾客之间只是一个平等的交易过程,顾客付费、律师提供服务,任何一方不满意的话,都可以解除契约。由于律师咨询内容比较特殊,使这一行业比其他技术咨询行业增添了更多的感情色彩和社会内容,但是实际上,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压在这个角色头上,不仅是不公正的,而且还有可能使这个职业产生畸变。所以说,直接地寻求和追求社会正义,本来就根本不是一个律师的职责。 律师是有他的职责的,他的职责就是,不论他的顾客是什幺人,在收取顾客费用的同时,就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使他的顾客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当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都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服务充分享有了公民权利,真正的社会正义就已经得到体现了 其实,对于你我来说,这个道理是非常容易想通的。我们都经历和目睹过不同历史阶段对于“正义”的不同社会理解和不同个人理解。如果律师的责任是伸张“正义”的话,那幺你指望他伸张的是哪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正义”,他本人又倾向于哪一类社会群体的“正义”理解呢?如果律师都被要求去“伸张正义”的话,大量的个人就会由于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而失去他们的合法公民权利,他们最基本的自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家庭幸福,都有可能被风靡一时的所谓“正义”一口吞掉。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1)“伊”作为不分性别的第三人称代词历史悠久。尽管上古汉语中并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但是“伊”与“彼”“其”“之”“他”都能充当第三人称代词。另外,“伊”从魏晋时期开始作为第三人称代词使用,例如“勿学汝兄,汝兄自不如伊”(《世说新语·品藻》),“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伊顾我”(《世说新语·方正》),“吾见张时,伊已六十”(《南史》),“薛蟠因伊倔强,将酒照脸泼去”(《红楼梦》)。(2)“伊”在现代吴语、闽南语、闽东语、莆仙语中仍然大量使用。现代白话文初兴时,“伊”曾被作为第三人称女性代词使用,但今已罕见。(3)与汉语中其他无性别第三人称代词(如渠、佢、彼、斯人、此人、怹)相比,译者私心觉得“伊”更好听。
阿曼达·蒙特尔 《语言恶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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