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社会在它所有方面都排除了行动的可能性(而在先前,行动只是从家庭中被排除了)。取而代之的,是社会期待从它每个成员那里得到的某种行为(behavior),社会通过施加无数各式各样的规则,使它的成员都“规范化”,排除任何自发的行动或特立独行的成就。由于卢梭,我们在上流社会的沙龙里发现了这些要求,上流社会的习俗总是把个人等同于他在社会结构里的等级。重要的是这种使个体等同于他的社会地位的做法,至于社会结构是什么,倒是无关紧要的。无论是18世纪半封建社会实际存在的等级,还是19世纪阶级社会的头衔,或是当今大众社会的纯粹功能。相反,大众社会的兴起只不过表明各类社会团体遭到了家庭单位从前遭受过的同样命运——都被吸收到一个社会中了;随着大众社会的出现,社会领域在经历几个世纪的发展之后,最终达到了能以同等程度、同样力量,包围和控制一个特定共同体内所有成员的程度。在所有情形下社会的平等化,以及平等原则在现代世界的胜利,只不过是从政治和法律上认可了这样一个事实:社会业已征服了公共领域,与众不同和标新立异已经变成了个人的私事。
一个人皮肤细,五官清秀,聪明伶俐,就是金命。骨骼骨节突出而瘦削的人,是木命。多肉,懒惰,多黏液而迟钝的人,是水命。性急暴躁,眼睛乱转,轻浮不稳,前额上斜的人,是火命。沉稳安静,皮肉上线条圈厚丰满的,是土命。每一种里又再分几种,有好的,有坏的,就犹如木头,也有条纹细密的,也有条纹疏松的,有光滑的,也有多节的。比如,金克木;可是一个骨节外露,肌肉条纹横生,脸盘子宽,手指关节挺硬巨大的木命,就会把软嫩的金命弄得迟钝,失去锐利,变得单纯。
林语堂 《京华烟云》1
林语堂 《京华烟云》1逢有比较悲惨的故事,埃默里就在档案里头插入红色的“纪事”条目,因为有许多人的生涯就是循着从阁楼到贫民区的抛物线,以巴士底监狱为中途休息站。苏拉斯达郎沃(L。-J。-C。 Soul d'allainval)是个典型的例子。他为意大利喜剧院写笑剧不足以糊口,改写政治题材的诽谤文,又在报刊发表匿名文章,结果遭到15文字狱。获释之后,他负债更多。最后,他再也无法从文具商那里赊到纸张,而文具商为了收回六十银元的未付账款,半路拦截他。
罗伯特·达恩顿 《屠猫狂欢》0
罗伯特·达恩顿 《屠猫狂欢》0专制君主的真正利益在于符合国家整体的利益,要把臣民的数量、财产、秩序和安全视为最重要的基础,这样才能凸显君主真正伟大之处。再无所作为的帝王,谨慎也可以补才能之不足,还是能够制订出相同的行为准则。
爱德华·吉本 《罗马帝国衰亡史》0
爱德华·吉本 《罗马帝国衰亡史》06极权主义政治意识形态试图强化人们的恐怖感,一种外来占领迫在眉睫的危机感,这有利于它们自身的既得利益——而重大疾病是可资利用的材料。流行病常常引发禁止外国人、移民入境的呼声。
苏珊·桑塔格 《疾病的隐喻》0
苏珊·桑塔格 《疾病的隐喻》0我们都很熟悉聪明绝顶的本太明·富兰克林。我们小时侯候都是,《科学家的故事)之类的书里读到他的。避雷针就是他的发明。但是,实际上他还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他曾经参与《独立宣言》的讨论,成功地在独立战争中到法国为美国募款。他这时也是制宪会议的代表之一。他当时说过一句颇有代表性的话。他说,我们知道我们自已选出的第一个总统是个好人,可天晓得以后将会出来些什幺货色。 他们不愿意寄希望于对未来的,总统们个人品质的信赖。在他眼里,“权力”无疑就是强腐蚀剂的代名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他们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他们仍然坚信,人是靠不住的。即使选上来的确信是个好人,如果没有监督机制,依然不能保证在权力的腐蚀之下不发生变化。 在这里,你可以发现,美国开国者们对于腐败的忧虑,从根本概念上来讲,和我们从小所熟悉的要“拒腐蚀”的忧虑,是不在一个着眼点上的。他们的出发点,不在于定位一群“革命者”有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社会,诸如“香花毒草”或“大染缸”之类的“腐蚀污染”,而是着眼于来自权方机构本身可能发生的部变化。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国家行为理论的背后其实是国家利益理论(raison d’etat),那么我们对问题的理解或许多多少少能够深入一些。根据国家利益理论,国家的主要职责是维系国家的生存、保障其法律的运作,但国家行为遵循的准则却不同于该国公民的行为守则。这就好比,发明法律准则的初衷虽然是消除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和战争,可是法律本身却需要暴力机器以维持自身的存在;同理,一个政府也不得不采取一些通常被认为是犯罪的措施,以确保自身及其法制的存在。战争总是以这样的理由被合法化,然而国家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发生在国际关系领域,文明国家的历史对此提供了许多例证:从拿破仑刺杀昂基安大公,到社会主义领导人马提奥第遇害——墨索里尼很可能是幕后真凶。国家利益理论——正当与否,视情况而定——诉诸紧迫性 :以国家名义实施的犯罪(按该国的宪法也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被视为是紧急措施,是面对现实政治(Realpolitik)中的严峻形势而作的让步,目的是维护权力,从而确保整个现存法律秩序能够持续运转。在一个普通的政法体系中,此种犯罪属于例外情形,不受法律惩罚(用德语来说,是免于起诉的[gerichtsfrei]);因为当一个国家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没有哪个外邦政权有权否定这个国家的存在,或者教它如何做才能起死回生。然而,从第三帝国犹太政策史可见,在一个根基上就具有犯罪性质的国家,情况实则正相反。在这里,无罪行为(比如,1944年夏末,希姆莱下令停止驱逐犹太人)倒成了形势紧迫之际所作的让步——当时德国即将战败。于是问题来了:这样一个政治实体在主权上有何特征?难道它不是践踏了国际法规定的“地位平等者彼此无管辖权原则”吗?难道“地位平等”只是主权的附属品,一个政治花瓶?抑或它意味的是本质上平等或相似?在一个统治机器里,犯罪和暴力属于例外和边缘事件,而在另一个政治秩序下,犯罪是合法的,犯罪就是准则,那么,我们能把前者遵循的原...
汉娜·鄂兰 《平凡的邪恶》0
汉娜·鄂兰 《平凡的邪恶》0






句子抄安卓版
句子抄手机版
句子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