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滥用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情况在美国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还会有很多人成为这种滥用自由的牺牲品,这是不可避免的。终会有狂人,也永远会有由于种种原因上当的。但是,美国人并不因此而怀疑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也就是说,你是一个成人,你就拥有许多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至于你是要正确地使用它、滥用它,还是自己放弃权利而去听任别人摆布,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也必须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实际上,作为一个社会整体,追求这样一个理想,奉行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一种选择,整个社会也在为此支付代价,承担后果。
一旦前程成为往事,我们被钟爱的人背负,我们尝到了人世冷暖,我们的理想与抱负都渺远如天边的星火,这时我们成长了。可是成长的代价呢?我们似乎走进了我们以前骂的范围内,变成冷漠无情的一类。我们虽然始终相信自己是深情的,可是个人的深情有什么用处呢?不过是在我们午夜回思之际,酸苦一如初春未熟的葡萄,生活也就变成吃剩的一串葡萄藤忧郁的蓝色支脉往四面八方零乱地亢张着。那饱满富弹性的美丽果实被社会一口一口地吞噬了——我常把吃剩的葡萄藤一串串挂起来,用以警示自己不可无情不可失去追寻正义的勇气,也万不可让那盏你去时点着的灯熄灭了。
林清玄 《灵性深处开莲花》0
林清玄 《灵性深处开莲花》0事实上,无论食品上的糖衣,还是信仰、酒店、想法、餐馆、电视上的“糖衣”,都与恶俗的本质很接近。的确,T. S. 艾略特说过:“人类无法承受太多的真实”,而美国人对真实的承受能力还要再减半。
保罗·福塞尔 《恶俗》0
保罗·福塞尔 《恶俗》0…現在我們不這樣了。大家都想要人來親我尊我,但又說人生是平等、自由、獨立的。那麼你怎麼叫人來親你敬你呢?我親近他,我敬重他,這是我的自由,我做得到的。你要他親你敬你,這是他的自由,權不在你,你又怎麼辦呢?…譬如今天我們大家在故宮博物院任職,生活條件我們不必講,但我們在這環境裡,總要有所尊有所親的對象,我們的生活纔感有興趣。倘使覺得這一環境裡的種種對象,一無可尊,一無可親,那我們的生活又有甚麼意義呢?像今天我們許多中國人覺得中國無可尊無可親,所尊所親只在西方,特別是美國。那麼我們今天人在臺灣,你說這樣的人生有甚麼意思呀。所以今天許多人把兒女送美國,全家搬美國,他纔覺得心裡舒服呀。真要講個人主義,覺得外邊無可尊,可尊的只是我自己。無可親,可親的亦只是我自己。這樣的人,永遠不會滿意,不會快樂的。所以中國人在人群中,必先知道有他可尊可親的對象,這是中國人的人生哲學。所以中國的人生哲學不講功利,要講道義。功利是為他個人,道義是對人而發的。…對人愛與敬,是人生的道義。若為計功謀利,則並無愛敬可言。
钱穆 《人生十论》0
钱穆 《人生十论》0永远崇拜这两位女神:缪斯和自由。
阿尔蒂尔·兰波 《兰波作品全集》0
阿尔蒂尔·兰波 《兰波作品全集》0呼吁言论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阶段处于少数、不利地位的政党、团体和个人。他们总是相信,尽管自己当时处于劣势,声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须呐喊。尤其当他们的言论受到压制的时候,他们之中也许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成为多数,他们会非常自然的崇尚言论自由。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自由常常就是他们宣称的目标和大旗。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过无数先例,情况经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总是在事实上仅仅成为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获胜,就常常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地弃之如敝履。 这种情况究竟为什幺一再在历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幺?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摒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幺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幺,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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