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推翻一个制度重建一个制度的时候,他们是伟大的。当他们虔诚地拜倒于某种宗教式的图腾的时候,他们是渺小的。当他们被一种脱离实际的理论随心所欲地摆布时,他们是可悲的。当他们甘愿被摆布而且还要摆布同胞时,他们是可憎的。他们可憎的时候是可怕的。人民就是千百万亿人。千百万亿人永远可能是两种力量。只有挣断了古代的或现代的封建迷信
如果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可以视为一种形式上的社会契约,公共意志的形式保证了法律形式上的正义,那么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则是论证了法律实质上的正义。无论如何,法律都不能剥夺人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因此现代社会不再允许酷刑,不允许游街示众,要把犯罪人当人。
罗翔 《法律的悖论》1
罗翔 《法律的悖论》1满族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以来,虽然接受了汉族的文化并沿袭其政治制度,但政治权力的内圈仍为亲贵觉罗,世代靠钱米俸禄吃饭的八旗子弟则是其外围,形成了一个靠族群血缘维系的特殊利益集团。二百余年岁月的消磨,令这个“弓马得天下”的民族活力尽失,同光以来汉臣的崛起及由其主导的改革,不断触发他们对统治特权及既得利益的疑虑和危机感。
梁启超 《李鸿章传》0
梁启超 《李鸿章传》0奥斯特利茨说,这个新图书馆大楼,无论是其整体布局还是那近乎荒唐的内部管理制度,都意图把读者当作潜在的敌人排除在外,勒穆瓦纳这么认为,它就是一个愈加迫切地想要和一切仍旧与过去存在联系的事物划清界限的官方声明。
温弗里德·塞巴尔德 《奥斯特利茨》0
温弗里德·塞巴尔德 《奥斯特利茨》0在美国,最强大的就是法律队伍了,法律博士一大堆,为什幺偏偏要找一帮“外行”来作“法官之上的法官”呢?更何况,这是一个出了名的“现代国家”,怎幺会“落后”到依靠“乌合之众”来判案的地步呢?在这里,所有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都知道它的弱点,我们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我们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陪审团制度的设计,强调整个审理过程是完全由专业的律师按规定操作,由精通法律法规的法官控制“公平审理过程”。当该摆出来的所有合法证据,都已经摆在大家面前,双方律师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之后,然后按照法律有关判定的指示去合议出一个一致的判断。这个制度的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一般常人的智力已经足以判断。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可以说,在西方自由主义内部,罗尔斯和诺齐克形成了对立的两极,罗尔斯在最左端,诺齐克在最右端,构成了当代西方国家社会制度的选择边界。比如,北欧国家更接近罗尔斯,而美国更偏向诺齐克,但欧美国家都落在这条光谱上,不会越过他们确立的边界。所以,著名哲学家内格尔才会说,罗尔斯和诺齐克的理论在100年之后还会被人铭记和阅读。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0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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