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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正义”是指,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确定的意义。我们应该依照这个意义行事。而这个意义是自然给定的,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欧洲过去还有人说,贵族的血液是蓝色的,现在听上去很荒谬,但过去为什幺会有人听信这幺荒谬的说法呢?因为人们相信贵族的血统比平民更高贵,既然如此,血液的色不同也就没什幺好奇怪的。 但我们现代人不太相信什幺自然给定的意义了,哪有什幺“天生如此”的事情呢?我们现在相信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没错,我们抛弃了自然秩序这个神话,得到了自由。 这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如果所有人都相信一个共同的神话,我们就有了关于好坏对错的共同标准。但失去了共同神话,无论是上帝也好,传统也好,天道也好,我们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在价值与价值之间很难区分高低优劣,每种价值都有自己的道理,彼此冲突的观念,常常谁也说服不了谁。 共同的神话束缚了我们,却也让我们有了共同的准则。摆脱这个神话之后,我们有了自由,却又陷入混乱和茫然之中。 这就是古今之变的第二点,人们观念中的自然秩序被理性给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