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就有按民权法所制定的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很多规定。比如说,不允许在工作场所张贴裸体照片。...在美国多如牛毛的法律之下,我们发现,当中国人常常以“好”,“不好”,“坏”这样的字眼去作道德评判的事情里奥拉的哲学著作。写于1895—1904年间。分四个部分,前,在这里往往是通过立法尽量把它归入法律的范畴,并且使之深入人心。所以,刚来的时候,和美国人聊天,立即发现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大差别,就是我们在评论一件事情“好”和“不好”的时候,他们经常只是简单地说:“这是合法的”以及“这是非法的”。...在美国,所有的地方法都不能与宪法的精神相违背。它的宪法确立了一个民主制度,宪法的修正案,尤其这个修正案的前十条,通常被称为权利法案的主义经验论取消了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根本错误的。唯,保证了美国每一个“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不受侵犯。美国人认为,假如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他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地思想,不必担心受到禁止和压制;可以自由地获取各种知识和信息,不必担心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不必担心受到威胁;可以自由地进行创造,不必担心受到约束;可以自由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不必担心家园受到入侵和破坏;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地做任何事情,不必担心受到诬陷和冤狱;而且,在这一切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的保护,甚至有权利拿起枪来捍卫自己的自由。
上帝不仅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他本身就是天地万物
乔斯坦·贾德 《苏菲的世界》1
乔斯坦·贾德 《苏菲的世界》1我只能知道我的思想,但我的思想不是我,正犹如我的身体不就是我。若说我的身体是我,那我的一爪一发是不是我呢?若一爪一发不是我,一念一想如何又是我呢?当知我们日常所接触,觉知者,只是些“我的”,而不是“我”。
钱穆 《湖上闲思录》0
钱穆 《湖上闲思录》0六经这玩艺儿,只是先王的陈迹呀。那里是弄出迹来的东西呢?你的话,可是和迹一样的。迹是鞋子踏成的,但迹难道就是鞋子吗?性,是不能改的;命,是不能换的;时,是不能留的;道,是不能塞的。只要得了道,什幺都行,可是如果失掉了,那就什幺都不行。“孔丘已经懂得了我的意思。他知道能够明白他的底细的,只有我,一定放心不下。我不走,是不大方便的……”“那幺,不正是同道了吗?还走什幺呢?”“不,”老子摆一摆手,“我们还是道不同。譬如同是一双鞋子罢,我的是走流沙[11],他的是上朝廷的。”他用尽哲学的脑筋,只是一个没有法。为面子起见,人们只好熬着,但后来总不免七倒八歪斜,各人想着自己的事,待到讲到“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住了口了,还是谁也不动弹。老子等了一会,就加上一句道:“,完了!”大家这才如大梦初醒,虽然因为坐得太久,两腿都麻木了,一时站不起身,但心里又惊又喜,恰如遇到大赦的一样。于是老子也被送到厢房里,请他去休息。他喝过几口白开水,就毫无动静的坐着,好像一段呆木头。人们却还在外面纷纷议论。过不多久,就有四个代表进来见老子,大意是说他的话讲的太快了,加上国语不大纯粹,所以谁也不能笔记。没有记录,可惜非常,所以要请他补发些讲义。关尹喜非常高兴,非常感谢,又非常惋惜,坚留他多住一些时,但看见留不住,便换了一副悲哀的脸相,答应了,命令巡警给青牛加鞍。一面自己亲手从架子上挑出一包盐,一包胡麻,十五个饽饽来,装在一个充公的白布口袋里送给老子做路上的粮食。并且声明:这是因为他是老作家,所以非常优待,假如他年纪青,饽饽就只能有十个了。“那幺,我们再叫他着书。”账房先生高兴了起来。“不过饽饽真也太费。那时候,我们只要说宗旨已经改为提拔新作家,两串稿子,给他五个饽饽也足够了。”
鲁迅 《故事新编》0
鲁迅 《故事新编》0托乐思觉得事物、过程和人都是某种具有双重含义的东西。是某种被某些发明家的力量捆绑在了一个无害的、解释性的字眼上的东西,同时也是某种非常陌生的、时刻都有挣脱这种束缚的危险的东西。这在他看来真是疯狂。当然,托乐思也知道,对所有的事物都可以作出一个简单的、自然的解释,但令他极为吃惊的是,这种解释似乎只是撕去包裹在很外面的一层壳,没有揭示里面,而这个里面呢,托乐思好像用变得不自然的一双眼睛看见它始终还作为那后面的第二个在闪烁。
罗伯特·穆齐尔 《学生特尔莱斯的困惑》0
罗伯特·穆齐尔 《学生特尔莱斯的困惑》0我们常常说,自由实在不是什幺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地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个选择。 而且,这并不是一锤定音的终极选择。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也许你会问,这种自由索取代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消除,至少,是否有可能减轻,难道自由就不能像人们在呼唤、梦想和歌颂她时,所幻想的那位衣裙洁白不沾染血污的圣洁女神吗?非常不幸,答案是否定的。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个成分复杂的世界里,永远会有一部分人滥用自由。整个社会也就不得不为这种滥用自由的情况承担后果。而枪支和武装一旦被滥用的话,是非常惊心动魄的。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权利法案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的。它旨在限制联邦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防止联邦政府干涉和剥夺美国人民的自由。从此由宪法所支撑的美国变成了一个设计精巧的结构。政府和人民时时处于互相制约的状态之中。这个运转结构也是美国稳定的原因之一:政府时时处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他就不容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甚至发生大滑坡;同时,人民有了充分的自由,他们有了表达意愿的渠道以及宣泄情绪的出口,也就不容易积怨至深从而产生爆发性的破坏力。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第28页在美国多如牛毛的法律之下,我们发现,中国人常常以“好”、“不好”、“坏”这样的字眼去作道德评判的事情,在这里往往是通过立法尽量把它归入法律的范畴,并且使之深入人心。所以,刚来的时候,和美国人聊天,立即发现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大差别,就是我们在评论一件事情“好”和“不好”的时候,他们经常只是简单地说:“这是合法的”以及“这是非法的”。第43页直到我踏到美国的土地上,我还以为,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作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因为他们和我们有共同的理解:正是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空间里有可能存在的“潜在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并且迫使别人服从的权力,或者像我们以前熟悉的说法,真理越辩越明。可是你一定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个天大的误解。美国人心中的言论自由,与真理不真理根本不沾边。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的关键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其实很多国家的先发都有言论自由这一条,并不是什幺稀罕玩意儿。那幺,美国的《权利法案》有什幺特殊的的地方呢?它的特点就是规定了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为什幺呢?就因为美国人对于这些权力的理解与我们当初的理解大相径庭。他们认为,这些自由式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说出来,是合法的。第63页这种情况究竟为什幺一再在历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幺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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