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图 扫一扫

    奥斯维辛恐怖的本质有别于迄今所有暴虐行为,却只被公诉方和法官当作犹太历史上最恐怖的种族屠杀而已。他们由此认为i,从纳粹党早期的反犹主义到《纽伦堡法案》,再到德国排犹运动,直到最后的毒气室,贯穿着一条直线。然而,从政治和法律角度看,这些“犯罪”无论在量的层面还是质的层面,都不可同日而语。反对耶路撒冷法庭、主张成立国际法庭的人不及其数,其中也不乏知名人士,但只有一个人清晰而坚定地宣称:“对犹太人的犯罪也是一宗对全人类的犯罪”,“因此裁判权只能交付一个代表全人类的法庭”。这个人就是雅思贝尔思。总而言之,耶路撒冷法庭之所以是个败笔,是因为它没有正确处理三个基本问题。这三个基本问题从纽伦堡法庭成立之日起就广为人知并 引发众议——如何解决战胜国法庭妨害公正的问题,如何明确定义“反人类罪”,如何正确认识犯这种罪的新型暴力杀人犯。

    ——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