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个时代会频频出现酷吏,司马迁也做了自己的分析,他至少总结了两条原因,一条说得比较明白,一条则十分隐晦。明白的那条原因,可以用老子的“法令滋章,盗贼多有”来概括。法律的设置确实可以保护人的权益,但必须在适度的空间之内,一旦过度,会反过来侵害人的自由权利。法网编织得过于苛刻严密,百姓始终处于一种手足无措,动辄触网的状态,这种社会是极其不稳定的。事实上,秦末的大批盗贼,包括刘邦本人,都是因为触犯秦法为逃避制裁才落草为寇。被逼亡命的百姓越多,政府就不得不依靠大量酷吏去惩治镇压,甚至主要精力都用来防治乱民,其他正常的行政公务都被耽搁下来。自张汤死后,网密,多诋严,官事浸以耗废。(《史记·酷吏列传》) 司马迁认为官位最高的酷吏张汤死后,大汉的状况并没有好转,尤其是杜周上位以来,法网只是越来越密,触犯法律的官民只是越来越众,廷尉每年审理的案子也因此越来越多,光是二干石以上的官员,就有上百人被扣押。由于酷吏的风格所致,每个案件都牵连甚广,仅中央和京城的监狱里经常关有六七万人。为了保证查案效率,办案吏员的人数比过去总体增加了十万以上。 以上是说得较为明白的原因,隐晦的原因则在每一名酷吏的个人小传文字里,如“赵禹者…上以为能”,“张汤者…治陈皇后蛊狱,深竟党与,于是上以为能”,“义纵者…以捕案太后外孙修成君子仲,上以为能”…几乎每一人,必注明“上以为能”,其他列传里都没有如此频繁。酷吏的出现,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今上觉得这些人有用而予以提拔。如果说酷吏顺应时代需要,那么刘彻,显然就是司马迁心目中认为的时代代言人。
民主不是哪一个阶级的概念,而是整个人类几百年斗争才实现的。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
陈独秀 《陈独秀著作选编》0
陈独秀 《陈独秀著作选编》0如果说我的小说里有能称作原创性的东西,它大概就产生于“自由”。
村上春树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1
村上春树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1寂寞就是可以做一切事的自由。
王小波 《黄金时代》0
王小波 《黄金时代》0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本书,说要给予警察自由腐败的空间。因为,“工资这么少,他们必定会意识到腐败不仅可以接受也是必须的。然后他们会加倍效忠于政权:首先,他们会感谢政权给他们敛财的机会;其次,他们会明白,如果他们三心二意,将很可能失去特权并被检控。”
刘子超 《失落的卫星》0
刘子超 《失落的卫星》0我在工作过程中,很自然地看到了父母与子女之间问题的方方面面。许多孩子,应该说是大多数孩子,由于得到父母亲过多的关注而受伤害。父母给予了孩子过多的爱、过多的关注。孩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往往感到不安,他就想要获得自由,想要逃脱、不再受到监视。独生子女尤其如此,最妨碍他们自由的莫过于母亲们。常常给婚姻带来不幸。丈夫往往讨厌处于次要地位,有的就到别处寻找安慰——或者是奉承或关注,迟早就会以离婚而告终。我深信,对孩子最好的就是父母双方给予他,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即“有益的忽视”。要是一个家庭的孩子众多或者经济拮据很自然就会这样。他们被忽视是因为母亲一般都没有时间一心扑在他们身上。他们清楚地知道母亲爱他们,但并不会因为这种爱的过多表现出来而感到不舒服。但是还有另一种情况。偶尔人们会发现一对夫妻如此沉浸在两人世界当中,如此情投意合,以至于婚姻的结晶——孩子对于任何一方都显得不太真实。于是孩子渐渐产生反感,他觉得受到了欺骗和冷遇。
阿加莎·克里斯蒂 《五只小猪》0
阿加莎·克里斯蒂 《五只小猪》0“自愿”理解为可以决裂或退出的权利。就像一桩婚姻,如果说它是自愿的,就意味着选择离婚总是可能的。一种自愿的身份认同或归属关系也是如此,我们永远有可以改变的权利和机会。因此,我们很容易获得不同的身份认同或归属关系。并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自由总是有代价的。因为越是容易获得和改变的关系,就是越不稳定的关系。原因未必是现代(总喜欢改变主意,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都在高度流动。比如,你很喜欢自己参加的那个马拉松俱乐部,但因为你要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就不得不退出。如果其他人也有自己的原因放弃了,那俱乐部就只好解散。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0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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