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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府中站后方商圈巷弄深处的宾馆里,你有生以来第一次与不喜欢的对象发生性关系。  那时,你深深明白了两件事。  首先,要进行两人赤裸交缠的行为,很需要爱情做为基础。  被不喜欢的男人触摸、舔舐,相当令人作呕。  这幺理所当然的事,你打从-开始就知道了。然而想像中的恶心和实际上的恶心,程度还是差很多。  从十指交扣到插入、射精的每个步骤都令你作呕,但最令你受不了的并不是插入,而是接吻。  一旦接吻,总觉得身体会从嘴巴开始烂掉。因此尽管你下半身接纳了他,但绝不主动伸舌接吻。你办不到。  另外,虽然他和芳贺都是已婚男性,却因为缺少了爱,使你的心深受罪恶感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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