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提出了一个解释方案,妥善处理了这个麻烦。波普尔说,传统观点认为,科学发现是靠归纳,就是观察事实一归纳理论一证实理论。其实并非如此,科学发现的逻辑应该是这样:先提出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理论猜想,再用事实证据来检测这个猜想。如果检测和猜想相符,就保留这个猜想。如果一直没有反面的证据,就一直维持这个猜想的暂时有效性。如果出现了反面的证据,我们就放弃这个猜想,构想新的理论,进入下一轮检测。科学发展就是一个猜想与反驳的不断试错的过程。 这样,波普尔就重新定义了科学发展的逻辑,用经验检测的“可证伪性”代替“可证实性”,用“问题一猜想一反驳”的“试错机制”代替“观察一归纳一证实”的“实证机制”,这就对科学发展提出了新的解释。 这也意味着,科学无法达到绝对真理。很简单,如果一个理论始终都没有被证伪,能不能说它就是真理了呢?不能。因为没有人能保证未来不会遇到饭例,不会遇到那只黑天鹅。所以,就算某个理论猜想碰巧是永恒正确的,我们也无法确认这一点,因为未来有待检验的案例是无限的。在这个意义上,祥永远只能获得暂时的正确性,这就是“不彻底的正确”的深层含义。 波普尔就这样改变了我们对科学的理解。科学理论不是真理的代名词,只是一些尚未被证伪的假设。
真理在大炮的射程范围内
俾斯麦 《佚名》1
生命在任何条件下都有意义,即便是在最为恶劣的情形下。
维克多·弗兰克尔 《活出生命的意义》1
维克多·弗兰克尔 《活出生命的意义》1当然,我不是指最广泛意义上的阐释,不是尼采所说的(他这幺说是正确的)“没有事实,只有阐释”意义上的阐释。我这里所说的阐释,是指一种阐明某种阐释符码、某些“规则”的有意的心理行为。阐释于是就在文本清晰明了的原意与(后来的)读者的要求之间预先假定了某种不一致。用弗洛伊德的话说,所有能被观察到的现象都被当作表面内容而括入括号。
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0
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0那幺,最高法院一般都是审理些什幺案子呢?事实上,美国的最高法院每年要接到近七千件的请愿申请,大法官们是不可能处理完的。他们每年处理的案子一般只能在一百到一百二十件左右。因此,这些案子是事先经过挑选的。挑选的原则就是,这些案子一般都是牵涉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产生争议的。案子并不在其大小,也不在于涉案人的地位的高低,而是在于这个案子是否有代表性。 实际上,美国的最高法院虽然处理的案子有限,但是,正由于这些案子都在解释法律的意义上具有代表性,而且它的判例又可以被各级法院援引,作为判决依据。因此,这些有限的判案,往往起到了疏导的作用。就是说,一个典型的案例被最高法院判决之后,在全美国范围内,诸多郁积在同一个法律疑难点上的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这也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所在。也就是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工作,与其说是在“判案子”,还不如说是在不断利用典型“案子”对法律本身引发的请问、对现存法律做出他们的理性的解释和判断。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在尼采看来,外部世界虽然是存在的,但在人出现之前,它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属性,只是一团混沌而已。是人把概念和意义赋予到它上面,才让它变成了“事物”。我们以为我们在“认知”真相,其实我们是在制造真相。概括地讲,视角主义认为事实有没有所谓的“客观性”,其实取决于人们对这件事有没有“共同视角”。“客观”只是一种错觉。但这种错觉很重要,因为我们需要一些稳定的事实认知,很多人类活动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正常展开。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眼中的真相并不是绝对的真相。了解到不同视角中有着不同的真相,不是要让我们去和他人划清界限,而是邀请我们对更多的视角保持开放的态度,去倾听、理解和学习它们。我认为,这也正是尼采本人赞赏的态度,他在《道德的谱系》这本书中写道:我们越是运用更多的眼睛、不同的眼睛去观察同一个东西,我们对这个东西的“概念”就越“完整”。我们也能越“客观”。也就是说,视角主义教给我们的,不是分裂的必然,而是谦逊的必要。我们应该做的是试着去改变自己的视角,超越自己的视角去理解他人,寻找让不同视角互相理解、融合出共同视角的可能性。——P83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0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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