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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产持有的三条正义原则而诺齐克自己,就是要主张一种完全彻底的自由主义理论,无论是政治领域还是社会经济问题上,都要把个体权利放到最高位置。这种自由主义被称为“自由至上论”,英文叫Libertarianism。拥有财产的第一步是获得财产,所以第一条正义原则就是“获取正义”。如果你最初获取的财产是正当的,比如是通过劳动占有天然资源,像是你开垦了一块无主荒地,自己种庄稼,没有侵犯他人财产,那持有就是正当的。接着,第二条就是“转让正义”:如果财产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整个过程没有巧取豪夺,是通过自由自愿的交换或者馈赠,那转让就是正当。如果最初获取财产是正义的,转移的过程也是正义的,那幺你持有的财产,在道德上就是正当的。如果整个社会的财产分布都符合这两条原则,那幺社会就是一个正义的社会。不过你肯定也想到了,哪有这幺理想的事,肯定会有违背两条原则的事情发生啊。诺齐克说,对,所以还要有第三条原则,就是“矫正正义”。对那些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来的财产持有,不管经历了多少变化,都要作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