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在历史上常常是一个危险的东西。它与不民主的区别,只在于由多数人掌局还是由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掌局。相对后者来说,它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是,它并不一定是全体民众的自由的保障。假如没有对于人性的醒悟和孜孜不惜的对于人道的追求,民主的结果完全可能演变为对于少数人的暴政。
原来,谦虚和虚荣竟然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共存!
张方宇 《单独中的洞见2》1
张方宇 《单独中的洞见2》1在晚清成都,各业商人共组成51个商帮,“茶叶帮”属于其中之一,下属54个茶叶店,但并没有包括茶馆,也不存在茶馆帮。 1905年在清政府推动下,成都,总商会成立。到1909年,成都的69个商帮组成69个商务分会,这时“茶社业”才第一次在文献中出现,与餐馆同归于“饮食业”,而没有与茶叶店同类。从资料看,这时茶社业才第一次形成了自己的职业团体。 在民初和军阀混战时期,茶社业与澡堂一起隶属“水帮”。 实际上在1918年,北洋政府农商部便颁布了《工商同业公会规则》,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同业组织的法规。
王笛 《茶馆》1
王笛 《茶馆》1当一个人开始试着取悦自己而同时不让他人烦恼时,他的拥有,即是自由。
秋微 《再见,少年》1
秋微 《再见,少年》1我向来喜欢藏书,附带收藏许多画报杂志,都是由第一期起,完完整整装订成册,在这时为了求安全、免麻烦,也只好忍痛一齐搬出来,就在里弄中当众焚烧。这里面有许多资料图片,一并付之一炬,真是痛心得很。然而,我还有若干资料照片,都夹杂在医书中,这样总算保存了一部分。但心中总觉不安,怕一旦有事发生就会遭到麻烦。
陈存仁 《抗战时代生活史》0
陈存仁 《抗战时代生活史》0第二天我给李小林发了短信,说我们这一代作家很幸运,这是因为巴金的长寿。巴金气管切开以后又在病床上煎熬了很多年,那样的生活是很痛苦的,他自己说过长寿是对他的惩罚。但是巴金的长寿,让我们这一代作家有足够的时间自由成长。我觉得当时的极左派们很想把我们流放到西伯利亚去,但是我们后面有《收获》,有巴金,我们都没去西伯利亚,最北也就是跑到东北,参加完一个活动又跑回来了。
余华 《我只知道人是什么》0
余华 《我只知道人是什么》0“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当老板的是不是就非常自由呢?我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找工作去面试,雇主问你的年龄,是违法的;问你是不是有什幺残疾,是违法的;问你的婚姻状况,是违法的;问你的出生地和移民情况,是违法的;问你有没有孩子,是违法的;问你是否被逮捕过,是违法的……等等。也就是说,我们在中国进一个工作单位所填的正常表格,上面总是有年龄,籍贯,性别,民族,本人成份,家庭成份,何时入团,何时入党,何年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等等条款,如果,在美国一个雇主给你递上这幺一张表格,你拿着就可以对他说 “咱们法庭上见”了。这是怎幺回事呢? 这些首先是源于1964年的民权法。六十年代是一个全世界都在那里骚动不安的年代。对于美国,六十年代几乎是一个历史分界线。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的美国,非常非常不同。六十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结果不仅仅是立法取消了种族隔离,它还使得自由派思潮广为流行。在六十年代之前,美国大致是雇主说了算的。但是,此后,保护每一个人的平等权利的观念浮到了表层上,尤其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比如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等等,他们的权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民权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1964年的民权法中有关雇主的规定,涵盖了所有25名以上雇员的企业,该法禁止因雇员的种族,宗教,肤色,性别,以及他的移民背景(母国),而在雇用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歧视。因此,如果雇主问了这些问题的话,他拒绝雇你的真正原因就有可能是“移民歧视”,“种族歧视”,担心妇女有孩子要影响工作……等等,而以这些原因剥夺一个人工作的权利,都是违法的。所以,干脆法律规定,这些问题都不准问。1967年的“雇员年龄歧视法”,又规定了不得对年龄40岁以上的公民在雇用上歧视,从此,雇主就连年龄也不能打听了。 到了1972年,美国又制定了著名的“平权法案”,更规定了所有的政府机构和超过15名雇员的私人企业,...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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