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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听到人说,当生活变得周而复始,趋于平淡的时候,就会慢慢感受不到自已存在的意义,于是就会开始要“做”点特别的事情,好让自已恢复起生命的存在感。这种不断的自我平衡,其实是因为人无法克服走向死亡背后所隐藏的巨大虚无感,那是隐藏在内心中的黑暗力量。而我们之所以需要如此丰富多元的生活方式,本质上而言,都可以回到克服“死亡恐惧”的角度上理解。这就好比在面对一个令人生畏的对象时,我们常常高声叫阵,却是色厉内荏。 但如果进一步思考,“生命存在”究竟代表什么?按照一般人习惯性的理解,无非就是对“我”的感知确认。可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存在”本身就是存在的,并不需要第三方加以背书和确认,但正如前面反复提到的,人类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那就是将“存在”认定为某个绝对的“我”。一旦设定了这个前提,这个绝对的“我”就会面对一个逻辑的悖论,也就是“我”不应消亡,而现实却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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