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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至秦,国家政治体制的一大变化是从分封制走向郡县制。两者的根本区别是权力和资源归属问题。分封制下,所封区域内一切都实际归封君所有,包括土地和人民;而郡县制下,一切都归中央帝王所有,郡县的地方首长只不过是由帝王派出,替帝王实行管理的代理人。换句话说,帝王是权力的所有者,而郡守是权力的实操者。这种变化,是中央集权的必然,因此也是战国时期变法的关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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