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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原则叫作“平等的自由”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一系列基本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以及拥有个人财产的自由,等等。… 第二条原则稍微复杂一些它和社会经济的分配原则有关罗尔斯得出的结论是,默认的选项就是应当完全平等分配。但他做了重要的补充,我们能够接受某些不平等分配,但必须满足两项限制条件。 第一项限制是,相关的职位和工作必须在“公平的机会平等” (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前提下,向所有人开放。直白地说,你要是说家企业的CEO应该多赚钱,那前提是,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CEO。 所以,罗尔斯认为,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分配,还需要满足第二个限制条件。罗尔斯把它叫做“差异原则”。就是这种不平等,能够让处境最糟糕的人改善状况。也就是说,除非不平等的分配能使得最弱势群体的处境得到改善,否则,不平等在道德上就是不可接受的,是不公平的,也是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不会接受的。 因为不只是你,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最弱势的群体。在竞争中出现的优胜者,他们获得的优势如果能够改善最弱势者的处境,那幺就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