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样的极端事件很少,但是,我相信滥用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在美国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还会有很多人成为这种滥用自由的牺牲品,这是不可避免的。终会有狂人,也永远会有由于种种原因上当的。但是,美国人并不因此而怀疑宗教自、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也就是说,你是一个成人,你就拥有许多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至于你是要正确地使用它、滥用它,还是自己放弃权利而去听任别人摆布,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也必须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实际上,作为一个社会整体,追求这样一个理想,奉行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一种选择,整个社会也在为此支付代价,承担后果。
没有独立思想的世界没有自由 。
阿道司·赫胥黎 《美丽新世界》0
阿道司·赫胥黎 《美丽新世界》0一个女孩不能被婚姻和爱情定义,她需要自由。
秦海燕 《找到你》1
秦海燕 《找到你》1回国的飞机上,他沉睡过去,做了一个梦。十七岁的仲夏,她一身栀子的素净,芳香,双腿完好。他的头部尚未受伤。两个人像柏林黄昏时分的鸽子那样,飞翔在广袤的天空之中,风如海浪,撩动羽翼,除了自由还是自由。世界在云下,面目模糊,忽隐忽现。无尽山川,河流,积木一般的城市,一一掠过。他被送餐的空中小姐惊醒了,却迟迟不愿睁开眼来,就这么把头靠在座椅上,紧闭双眼,泪都差点要掉下来。
七堇年 《平生欢》0
七堇年 《平生欢》0这个民意调查还使我们看到,在美国,就连一般的老百姓,都会清楚地把一个人“是否犯罪并且得到了判罪”,和他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区别开来。但是对于一个不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想通的道理。他们会如果凶手是判罪了,那幺说明审判是公正的,凶手没有被判罪,这场审判当然就是不公正的。这二者怎幺会出现不统一呢? 美国的司法制度当然也是希望寻找罪犯,希望伸张“正义和公道”的,但是与此同时,它承认它面临这样一个困难,就是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它做不到“不错判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因此,它并不强求一定要找出罪犯。同时,在对一名被告判断困难的时候,它倾向于“错放”,而不是倾向于“错判”。这就是我以前自己总结的“宁可放过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法庭上“罪名不成立”的解读,是“证据不足,不能定罪”,而不是“此人清白无辜”。因此,它首先寻求的是“公正的审判”。在审理的过程中,检方的“寻找罪犯”、“寻求正义”是不可以放到台面上来的,不能造成任何一方以道义上的强势压过另一方。只要双方在法律的规范下,通过公平抗衡,得出了判决,那幺,这个制度就认为这个社会的“正义和公道”是得到了伸张的。在辛普森这个案子里,我认为,这个制度要求检方也就是打算把一个公民送到无期徒刑的大牢里去的一方,在提供证据的同时,取证必须科学、严谨;在提供证人的时候,证人必须可靠。这样的要求,应该说是合理的。达不到这个要求,就是证据尚不充分,因此把这个被告放回家了,你也没什幺可说的。 这样的司法精神是建立在《权利法案》的基础上的。它的出发点就是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我已经介绍过,《权利法案》的制定,它的目标是针对政府的,尤其是针对联邦政府。它主要是防止美国政府和政府的执法人员侵犯公民权,甚至滥用职权、陷害平民。一个被告,当他面临审判的时候,他立即面对着一个极大的强势。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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