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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第一句,即“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简称“不得立法”条款,是美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灵魂。我以后会慢慢给你解释这一条的深刻含义。你一定记得,我们尽管只是普通人,在一起的时候,倒也琢磨过民主自由的含义,甚至还琢磨过为什幺必须有言论自由。我们谈到过,在大众语言中,民主自由总是像四字成语一样连在一起,而实际土,它们只是凑巧因为同是被人们追求的目标,才被许多人一糊涂而误以为是一回事。包括希特勒在内的不少专制体制都不失时机地利用过人们的这种糊涂。其实中国人倒是应该很能理解辨别其中的差异,甚至明白它们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冲突的。只需这幺一想马上就清楚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民主”一来,那些掌握了真理的少数人别说是自由,还会有活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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