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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幺一封信,因为一直保留在别处,没有与其他信件放在一起,便逃过了被拾荒人带走,与别的纸张熔于一炉的命运。这信用柏金斯点字机打出来,用了三张纸。银霞将它对折,放到她向盲人院借阅而从未归还的一本盲文书里。有时候兴之所至,她拿出盲文书,将信取出来摸读,每读一遍便要脸红一遍,仿佛伊斯迈就站在她面前。信是用英文写的,措辞用字难免粗糙,语法也有些凑合,银霞读的时候,在脑子里将它翻译成中文,柔化它,让它变得流畅和细腻。即便如此,仍觉得信里有掩饰不了的轻浮与露骨之处。譬如“想念”这个词吧,纵使她试着将它译成“挂念”“惦记”或其他的,仍然觉出它的非分与轻举妄动,而信如此戛然而止,更让“想念”一词读来像是集中火力,掷地有声,留下一个深如黑洞的空白。她把信打好以后,将最后一张纸抽出来,放到了点字机旁。之后她到洗手间去了一趟,数着步伐回到打字房时,一进门便觉出里头有人,她赫然一惊。是谁? “别吵,我正在读信。”那人说。 那搁在桌上的几张纸被他拿走了。银霞猜想他正闭起眼睛,用两手的指头触抚纸张上凹凹凸凸的心事。银霞甚至听到了几乎不可闻的沙沙声响,觉得那一双手动作轻柔,摸上了她的心房。那人还不放过她,开口念出信上的文字。他读得很慢,从他口里吐出来的每一个词都有点陌生,听着像是与原意稍有不同。银霞证在那里,想想这信写好以后,她已学童读几遍了,却要等到此刻有人把它念出来,因为有了-,把对的声音,才让纸张上由点位组成的符号全活了过来,具有了意义。她被那些词语轰得头昏脑涨,心脏像一尾刚出水的活鱼,止不住地扑通扑通乱跳。 “不要念下去了。”银霞颤声说。那人不理会,依然在读,直至把信末的日期都念出来以后,他将信搁回原处,对银霞说,写得很好。那个下午异常闷热,有一场豪雨已经酝酿许多天了,却只是偶尔挤出一两响闷雷。即便头上的电风扇呼呼作响,这样的天气仍让人颈背沁汗,心绪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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