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于所写所说的每个题目须先认明它的真正的本质,能把它下一个定义,再把它分析为种类,分到不可分为止;然后用同样方法去研究心灵的性格,找出某种文章宜于某种心灵;然后就依这种分类来草创润色所要做的文章,对象是简单的心灵,文章也就简单,对象是复杂的心灵,文章也就复杂;在他还没有做到这步功夫以前,他就不能尽量地按照艺术去处理文章,无论他的目的是在教学还是在说服。这就是前面辩论所得的结论。…………另外一类文章却是可以给人教益的,而且以给人教益为目标的,其实就是把真善美的东西写到读者心灵里去,只有这类文章才可以达到清晰完美,也才值得写,值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