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类推是被禁止的。因为刑罚权恣意扩张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如果允许类推,司法机关就可创造新的规则,也就拥有事实上的立法权。这是司法对立法的僭越,明显违背三权分立的基本理念。
一切有权利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0

就历史经验论,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变。历史上一切以往制度俱如是,当前的现实制度,也何尝不如是。我们若不着重本身人事,专求模仿别人制度,结果别人制度,势必追随他们的人事而变,我们也还得追随而变,那是何等的愚蠢。
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0

即就帐籍制度言,可见每一项制度之推行与继续,也必待有一种与之相当的道德意志与服务忠诚之贯注。否则徒法不能以自行,纵然法良意美,终是徒然。而且任何一制度,也必与其他制度发生交互影响。故凡一制度之成立,也绝非此制度可以单独成立的。
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0

我并不认为性教育应该有什么特殊的方法。性教育是纪律和生活制度的个别的部门。
马卡连柯 《马卡连柯教育文集》0

今天我们把历史切断,一概想模仿外国制度,明明知道这一制度与现实不配合,却想推翻现实来迁就制度,而美其名曰革命。其实革命的本质,应该是推翻制度来迁就现实的,绝非是推翻现实来迁就制度的。
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0

国家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法,不可不恕。
金缨 《格言联璧》0

面对问题要勇于挑战权威挑战,等级制度。
苏世民 《苏世民:我的经验与教训》0

英国法学家梅因说,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
罗翔 《刑法学讲义》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