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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罗基本上就是我如上所描述的样子。因为我自己就是白皮肤,所以我通常很少被皮肤白皙的人吸引,尽管保罗的头发在夏天时会被晒成几缕金色,像用过氧化氢漂染过一样,但他的肤色是拉丁人种的天然肤色,哑光感的皮肤,一双雪利酒般的褐色眼睛,与他紧凑的、仿佛精雕细琢过的五官相得益彰。他通情达理、反应敏捷,但并不能称得上聪明;他性格随和,意气风发,但也不能称得上诙谐风趣一只是当时的我还看不出这其中的差别。他很有自信,也很有魅力,在一些更有阅历的朋友或更清醒的年轻人眼里,他是有些行为不端的,因为他总是缺钱花,而且会和任何愿意与他亲近的女人谈情说爱,哪怕对方可能是朋友的妻子或女儿。 他首要的品质,也是最打动我的一点,就是“在任何场合都很自在”,这也是我最喜欢他的部分,这部分对我产生的影响,超越了其他任何人身上的任何品质对我的影响,令我到现在都充满感激。这一点也让他能像磁石吸引钢铁一样,敏锐地捕提到任何人、任何地方、任何活动或任何情况的本质,同时行事也能突破先人之见或偏见的条条框框。他有自己所谓的“真诚”标准,会用自己从未系统阐述过的法则来确定人们是否“真实”。这种对多样性经历的热切接纳让我非常兴奋,对我也很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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