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时候曾经听一位老师讲,论说可能会有两种相当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律师型”的雄辩,就是调用和强化一切对自己立场有利的证据,而漠视、歪曲或诋毁所有于己不利的证据,唯一的目标就是要赢得论辩(时下流行的大专辩论赛大约是此类论说的典型);而另一种是“智识(哲学)型”的论述,需要审慎细致地面对各种不同的证据,诚心辨析令人困惑的问题所在,最终是为了在思索与探究中寻求真智慧。说这话的老师是位研究柏拉图的教授,他自然推崇后一种论说方式(标举苏格拉底为其原型),并告诫我们,真正的学人要提防沾染过多的“律师话语习气”。
耶稣说:“不去评判别人,你自己就不会被批评。”但他没有说:“永远不要评判。”只不过每一次对别人品头论足时,也要准备接受别人的品头论足。耶稣还曾说过:“首先取出你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把眼中的木屑看得更清楚。”意思是,在评判他人之前,先评判自己。
M.斯科特.派克 《少有人走的路》1
M.斯科特.派克 《少有人走的路》1如若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进行哲学思想,那么,很显然他们是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种科学中唯有这种科学才是自由的,只有它才仅为了自身而存在。
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0
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0能够了解一切事物,便能宽恕一切事物。
比尔·盖茨 《佚名》1
比尔·盖茨 《佚名》1人是一种社会存在,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不与社会发生关系,他就不可能生存下去。因此,除非遵循某种超越现实的原则---这种原则能够与外部世界的强大影响力相匹敌,否则个人就永远无法为自己的生存和自己精神上的自主性与道德提供任何现实的说明。简言之,不皈依于上帝的个人根本不可能凭借自身的力量来抵御尘世生活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诱惑。于是,为了抵御尘世的诱惑,个人在内心深处就需要有一种超越尘世的经验,一种能够保护他独立自主的经验,否则他将不可避免地要服从群众意志,为外物左右而走上人云亦云的歧途。
卡尔·古斯塔夫·荣格 《未发现的自我》0
卡尔·古斯塔夫·荣格 《未发现的自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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