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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的时候曾经听一位老师讲,论说可能会有两种相当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律师型”的雄辩,就是调用和强化一切对自己立场有利的证据,而漠视、歪曲或诋毁所有于己不利的证据,唯一的目标就是要赢得论辩(时下流行的大专辩论赛大约是此类论说的典型);而另一种是“智识(哲学)型”的论述,需要审慎细致地面对各种不同的证据,诚心辨析令人困惑的问题所在,最终是为了在思索与探究中寻求真智慧。说这话的老师是位研究柏拉图的教授,他自然推崇后一种论说方式(标举苏格拉底为其原型),并告诫我们,真正的学人要提防沾染过多的“律师话语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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