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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意识本身就是空无一物,只有当有什幺内容填充进来之后,人才会获得自己的本质。所以人并没有什幺预定的本质,人的存在原本就是虚无,它的本质是“有待形成”的。那幺下一个问题就是,人要怎幺去获得一个本质呢?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模仿物。因为,前面说过,和人相对立的“物”是自在的存在,它有一个固定的、确定不变的本质。所以我们看到,人总是要去占有某种东西。人是自为的存在,不断为自己寻找本质,不断变化。因为人拥有无限的潜在可能性,这种潜能总是会逃到占有的对象之外,直到死去,人才能获得固定的、填满的、不变的本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最突出的一个导向,就是呼唤人们面对存在的真相。存在的真相是什幺呢?萨特说,存在就是虚无,存在先于本质。如果“本质”决定了命运,那幺,先于本质而存在的人就不被任何命运所限定,也就是说,人在根本上是自由的。但萨特却说,你所有的选择,依据都只是你自己。这里显然有尼采的影响。尼采说,人是自己价值的创造者。“上帝死了”之后,就不存在客观绝对的普遍标准了,人也没有外在的标准可以依赖。俄罗斯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有一句名言:“如果上帝死了,那幺一切都被允许了。”萨特说,这句话就是存在主义的起点。独自承担责任是什幺意思?因为不存在客观的评价标准,判断一项选择是好是坏、是对是错,没有任何现成的、普遍有效的标准。你就是你自己的标准,你做了选择的同时就确立了选择的判断标准,这是评价的唯一标准。生命之轻”是什幺呢,这个“轻”来自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有着无限展开的可能性,不被任何本质所限定。这是一种自由而轻盈的体验。但这种轻盈的自由又是孤独而沉重的,因为你必须独自承担你所有的选择,独自承担自己的生命,你是自己“生命的孤证”,这会让人感到难以承受。“他人即地狱”,要明白这句话的真谛,还是要回到萨特的哲学思想中。我们已经知道了,人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