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题关于自由和平等之间的冲突,你有什幺看法,你认为两者之间有没有相互兼容的可能呢?有什幺例子能说明吗?
如果星辰曾给我一刻自由的时间,我会为你摘下那朵白莲花。
江南 《九州·缥缈录》0
江南 《九州·缥缈录》0所以,自从陪审员宣誓就任之后,他们所能够知道的信息远远少于一般的普通老百姓,甚至也远远少于被告。他们被允许知道的东西只限于法官判定可以让他们听到和看到的东西。即使在法庭上发生的事情,只要遇到法官认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之后才能决定的情况,都会先把陪审员请出法庭。但是作为被告,他有宪法所保证的面对一切与他有关证据的权利。因此,被告是始终在场的。陪审员不可以看报纸、不可以看电视新闻,所以那些庭外发生的事情,比如辩护律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被害者家属的声明等等,他们都一无所知,而被告却有权知道这一切。陪审员在这一段时间里,上食品店买吃的,都有法警跟着,以保证他们不与外界接触。在整个案子结束并移交给他们决定之前,陪审员不可以互相交流和讨论案情。总之,一切都为了使他们不受到各界的情绪和非证据的影响,以维持公正的判决。因此,你可以这样说,在这一段时间里,陪审员的自由比该案的嫌疑犯还要少得多。因为受到宪法修正案的保护,被告有权面对全部证据和整个审理过程,因为他是当事人,没有人可以瞒着他什幺东西,而使他糊里糊涂地就给判了。陪审团却只可以面对非常有限的合法证据。这个案子实在是比较特别,由于双方的激烈角逐,审理过程特别长,导致陪审员被隔离的时间居然长达九个月。 还有一点也是很有意思的,你如果问我,在美国,什幺场合上是必须穿得西装革履,一点马虎不得的?我想,那首先就是你如果当了被告、面临一个比较需要认真对待的案子、出现在美国的法庭上的时候。在美国,人们的穿着打扮实际上是非常随便的。但是,一个人哪怕他从来也没有穿过西装,在当了被告上法庭的时候,肯定会考虑要去买一套。因为在前面我已经介绍过,在判决之前,对被告是“无罪假定”,因此哪怕是最危险的被告,美国政府没有权力强迫被告在法庭上穿囚服,更不能戴刑具,以免陪审团在判决之前对被告有“罪犯形象”的先入之见。被告也都会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利,精心打扮...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为什幺会这样呢?美国政府难道没钱办好一份“统一”的报纸,办好一个“统一”的电台、电视台?当然不是。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美国人根本不信任任何来自官方的“统一”的媒体。 如果有人告诉你,美国的媒体在唱一个调,甚至在齐唱一个“歪调”,那就对美国人民追求个人自由意志的本性太不了解了。媒体有意歪曲报道等于是砸锅卖铁,自个儿砸自个儿的牌子,这是靠牌子在那里挣钱的正经民营大报最犯忌的事情。因此,美国的几家大电视网和大报,都把追求新闻的真实性、运作的独立性和报道的公正性看作自己的灵魂,它们在这方面无疑也是属于出类拔萃之列的。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0因为反恐怖法的内容包括增加司法人员,加强司法当局追踪电话、检查信用卡和其他记录的能力,限制死刑犯上诉的部分权利,以及在涉及化学和生物武器的案件时可以动用军队等等。这些条款显然是加强和扩大了联邦政府的权限,而美国人的“公民权利”也显然有可能受到威胁。这些权力只要稍微被滥用一下,美国人的自由马上就会岌岌可危。因此,所有的人对这一类的问题都非常谨慎。像这样的反恐怖法,一般来说,总统是很难使国会让步的,我刚才已经说过,即使在组约的世界贸易中心被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炸成这样,国会都拒绝让步。这次国会能通过这样一个法案,正是验证了克林顿总统在爆炸之后的那段讲话,这场爆炸是对美国人自由的“生活方式”和对于自由“信仰”的攻击。因为,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自由就会被逼得让步。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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