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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来看“极端之恶”。“极端”是指什幺呢?是因为杀死了600万犹太人,太过血程残暴吗?的确非常残暴,但阿伦特所说的极端并不是指大屠杀程度有多幺严重。如果只是看程度严重的话,古代历史上早就发生过比这更大规模、更血腥的杀戮。 阿伦特所说的极端,不是程度上,而是性质上的。因为纳粹大屠杀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前所未有的特征,那就是它“完全不可理解”。 为什幺不可理解呢?过去对道德有一套传统的认识,康德有一句名言,“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如果你把他人仅仅当作自己实现利益的手段,那就践踏了人的尊严,是不道德的。而纳粹大屠杀令人震惊的地方在于,纳粹不仅没有把犹太人看成是目的,甚至都没有把他们当作工具、当作手段。 古代的屠杀事件,要幺是出于战争中军事或者经济方面的利益考虑,要幺是复仇,即使是杀人取乐,至少也是为了“取乐”。但屠杀犹太人能带来什幺,它不能给纳粹政权带来实际的好处,且不说从德国逃亡的犹太精英会带走多少技术和人才资源,单单是屠杀行为本身,就要额外耗费当时德国十分短缺的军事资源。所以当大屠杀的消息最初传到美国的时候,很多人、包括政界高层都认为这消息不可信。 换句话说,纳粹的动机不是出自人性的自私、贪婪、恐惧、复仇欲望或者施虐欲望,纯粹就是把犹太人看作是多余的东西。这不仅仅是否定了人的尊严,而是连他们可利用的工具性的价值都否定了。阿伦特认为,纳粹彻底否定了人类当中一部分人的生存价值,他们断定只有某些人才是人,否定了人类存在的多样性。而这在阿伦特看来,等于是要“根除人这个概念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