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立法问题上,迄今为止一直存在这样的状况。那就是,不论是国际间的协议,还是一个国家自己制定的法律,都大致不出乎两种状况。 一种法律来源,是这个国家、地区或者群体,对于一个命题的思考和反省的结果。他们因此制定一个规则,愿意共同遵守。对违规者按法规进行认真惩处。这样的法律逻辑性强,执行的过程也比较清楚。诚然,这样的法律仍然会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因为人类在某一个阶段的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但是,它是认识一步走一步,也许前进的脚步缓慢,但却是扎实的。这种法律,我常常用大白话叫它是“真诚的法律”。 另一种法律来源,是对外部压力妥协的结果。一些地区,它自身并没有产生与这条法律相适应的认识基础,但是出于种种压力,不得不诞生这样一个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系统从一开始就有着“违法”的强烈冲动。这样的法律,它的目标可以定得非常高,看上去可以比那些“真诚的法律”更“漂亮”。可是一触及现实就会完全面目全非。我把它叫作“虚假的法律”。 古巴当时的西班牙殖民当局执行的“反奴隶交易法”就是一个虚假的法律。“阿姆斯达”事件,就是这样一个虚假法律所结出的一个恶果。
即算本朝推行伦理道德以作为治国的标准,收效不如理想,可是也别无更好的办法。假如没有这些观念和原则,我们政府靠什么而存在?如果放弃“四书”上说的正心诚意,仁民爱物,嫂溺则手援,如何能使两千名京官对事情有一致的看法?又如何能使一万八千名地方官和衷共济,或者无端受罚而仍然歌颂“皇恩浩荡”?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教育全国约一百万的读书人,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表彰他们的祖先、寡母、贤妻?个人的私心会随时随地变迁,只有伦理道德永恒不变。古代的圣贤写作“四书”的时候如此,朱熹注解“四书”的时候如此,今日仍然如此。
黄仁宇 《万历十五年》0
黄仁宇 《万历十五年》0历史就是历史,历史永远不会忘记。
张玮 《历史的温度》0
张玮 《历史的温度》0爱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而是需要通过后天习得的能力。
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
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弗洛姆 《爱的艺术》0
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
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弗洛姆 《爱的艺术》0埃及宫廷早已听说了法萨卢斯的灾难,所以准备拒绝庞培。但是国王的宫廷教师特奥多图斯指出,如果拒绝庞培,他可能利用他在埃及军队中的关系而唆使军队造反,更保险同时顾及凯撒的做法是,利用这个机会除掉庞培。皇家军队的将领阿基拉斯和几个原庞培手下的士兵,乘一只小船接近庞培的船,请他去见国王,并说由于航道水浅请庞培上他们的小船。当庞培下船时,军事护民官卢西乌斯·塞普提米乌斯从背后刺死了他
特奥多尔·蒙森 《罗马史》0
特奥多尔·蒙森 《罗马史》0士大夫阶层在与宦官集团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一种互相标榜的风气,他们用各种特殊的名目来称呼一些典范或领袖式的人物,其中最重要的有“三君”、“八俊”、“八顾”。“君”是指被奉为一代之典范,而“三君”虽以窦武为首,但他是外戚,从士大夫阶层来说,陈蕃(字仲举)才是他们的代表人物;“俊”是指为人之英杰,“八俊”以李膺(字元礼)为首;“顾”是指能以自己的德行引导别人,“八顾”以郭泰(字林宗)为首。他们都是在《世说新语》一开头就出现的人物。
骆玉明 《精解世说新语》0
骆玉明 《精解世说新语》0我只能想起一部与《代表》属于同类的戏剧作品,即阿兰•雷乃的短片《夜与雾》,它作为道德行为和作为艺术作品,都同等地令人满意。同样作为对六百万犹太人被屠杀事件的一个回忆,《夜与雾》具有高度的选择性,情感上不动声色,在历史材料运用上一丝不苟,此外它还——如果这个词不显得残酷的话——美。
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0
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0可是,美国的建国者好象和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农民起义领袖都不同,他们要的并不是“拉下老皇帝,我当新皇帝”。...即使我们在今天以挑剔的眼光,审视这份200年来一个字都没有被修改过的美国宪法,都会被它所表现的人类智慧和理性所折服。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辛普森案使我们不得不又一次想起那个法学院学生的笑话,以及这个笑话所引起的有关律师职责的思考。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一个会角色呢?我想,律师只是类似于一个咨询加上服务的机构,他只是向客户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信息和服务。他和顾客之间只是一个平等的交易过程,顾客付费、律师提供服务,任何一方不满意的话,都可以解除契约。由于律师咨询内容比较特殊,使这一行业比其他技术咨询行业增添了更多的感情色彩和社会内容,但是实际上,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压在这个角色头上,不仅是不公正的,而且还有可能使这个职业产生畸变。所以说,直接地寻求和追求社会正义,本来就根本不是一个律师的职责。 律师是有他的职责的,他的职责就是,不论他的顾客是什幺人,在收取顾客费用的同时,就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使他的顾客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当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都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服务充分享有了公民权利,真正的社会正义就已经得到体现了 其实,对于你我来说,这个道理是非常容易想通的。我们都经历和目睹过不同历史阶段对于“正义”的不同社会理解和不同个人理解。如果律师的责任是伸张“正义”的话,那幺你指望他伸张的是哪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正义”,他本人又倾向于哪一类社会群体的“正义”理解呢?如果律师都被要求去“伸张正义”的话,大量的个人就会由于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而失去他们的合法公民权利,他们最基本的自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家庭幸福,都有可能被风靡一时的所谓“正义”一口吞掉。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0



句子抄安卓版
句子抄手机版
句子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