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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审团最后的判断不是“有罪”或是“无罪”,而是“罪名成立”或是“罪名不成立”。如果检方只提出一种指控,陪审团的判定就称为“全肯定或全否定”判定。也就是说,如果你提出的只是“一级谋杀罪”指控,你又只能证明杀人而不能证明预谋,陪审团仍然会说,“一级谋杀罪的罪名不成立”,如果检察官没有提出其他指控,唯一的指控又被否定,案犯就可以回家了。所以,对于检察官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技巧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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