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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荣格发在1913年表论文《论心理类型的问题》,他在这篇论文中提出一个人的力比多或心理能量的特点是指向客体(外倾)或主体(内倾),《荣格全集第6卷》。1915年夏伊始,荣格与汉斯・斯密德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大量的通信,在这个过程中,他把思维主导的功能描述为内倾,情感主导的功能描述为外倾。他还认为外倾之人的特点是受快乐一痛苦机制主导,从外在客体那里寻找爱,并无意识地寻求专制的力量。内倾之人在无意识地寻求低级的快乐,并发现客体就是他们所寻求快乐的一种象征。1915年8月,荣格在写给斯密德的信中写道:“个体必须把对立的两面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心理类型问题》,即将出版)。荣格在1917年的《无意识过程的心理学)一书中主要论述的就是思维与内倾和情感与外倾之间的联系,在《心理类型》(1921)一书中,这个模型被扩展成为包含两种主要态度类型内倾和外倾,而每一种态度类型又受思维、情感、感觉和直觉四种心理功能主导。

    ——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