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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翁(李平书)就说:“借钱的事,是不能开端的,而且自己应该订出—个规矩,否则,耗损金钱事小,精神上的损失事大,有好多人,还会弄出气来,令到自己病倒,要是将来你真的有钱时,更要提防被人家牵累到你。”我听了他的这番话,觉得又是一个理财的教训,我就问他:“应该怎样对付,才算是得体?”他说:“一、绝对不要贪利息;任何一个相熟的人向你出重利,求你抵押、加浮利、换支票、以及―切供会、合伙等等,不管利息多厚,都应该婉言谢绝,因为利息越大,受损失的机会越多。如果真正值得帮忙的亲友,花了钱,就要下定决心,不希望他归还;把到期不还当作是意中事,如果到期来还,反而要视为意外。二,如何去应付人情:有许多亲戚或是尊长、师友,本来有恩于我或是真正的有为人士,要是缺乏学费或缺乏经营资本,应该爽爽快快予以援手,但是这种钱拿出去时,该要说明这不是借贷,而是赠予;换句话说不希望来还,要是抱定施恩不望报那么心中最是安乐而永无烦恼。三、若干人不可开端:对于若干青年人,如果有时来向你开口借钱,你应该直接爽快,严词拒绝。借·分钱给他就是害他一分,养成他借钱的习惯断送他一生所以借给他就等于害了他,这是千万做不得的。至于有嗜好的人更是借不得,即使伤及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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