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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雨村问甄士隐)“宝玉之事,既得闻命,但是敝族闺秀,如是之多,何元妃以下,算来结局俱属平常呢?”士隐叹息道:“老先生莫怪拙言:贵族之女,俱属从情天孽海而来,大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崔莺、苏小,无非仙子尘心;宋玉、相如,大是文人口孽。凡是情思缠绵的,那结果,就不可问了!” 雨村听到这里,不觉拈须长叹。 这就是伪续书的用心所在,它从根本上反对曹雪芹原著的总精神。一般读者极易发生错觉误识,以为他写黛玉之死是同情她而为之感动,其实他正是利用她来骗取读者的眼泪,并且宣告这种下场是她咎由自取:犯了“情”的罪过! 这是清代官僚正统士大夫与伟大文学巨星两种思想观念与精神境界的对立与抗争。现代青年读者,务宜明了此一要义。 《红楼梦》的伟大,首先在于思想精神的伟大。这种伟大是不容歪曲或篡改的。 《红楼梦》的伟大,又在于文笔艺术的伟大——充满了特色与独创,然而又正是中华文化的继承、综合、延伸、运化和发展。 研究者、评论家常常以曹雪芹与英国的“剧圣”莎士比亚(Shakespear)相比并举。如此,则雪芹可称为“稗圣”(稗指小说的别名“稗官”、“稗史”)。但莎翁一生写出了三十七八个剧本,他的众多角色人物是分散在将近四十处的;而我们的伟大作家的几百口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却是集中在一部书里——而且是有机地“集中”、“聚会”,而非互不相干。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文学史上惟一创例,无与伦比!这么多大小人物,生活在一处,生死休戚,息息相关,是一个大整体,而不是依次上场,戏完了没他的事,退入幕后,又换一个“登场者”的那种零碎凑缀的章法。此为一大奇迹,一大绝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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