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趁生命最丰富的时候死,过了那良辰美景,死在一个平凡枯燥的场合里,那就死得不值得。甚至于死本身,就像鸟歌和花香一样,也可以成为生命中一种奢侈的享受。我两次想念到死,下意识中是否也有这种奢侈欲,我不敢断定。但是如今冷静地分析想死的心理,我敢说它和想长生的道理还是一样,都是对于生命的执着。想长生是爱着生命不肯放手,想死是怕放手轻易地让生命溜走,要死得痛快才算活得痛快,死还是为着活,为着活的时候心里一点快慰。好比贪吃的人想趁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死,怕的是将来吃不到那样好的,根本还是由于他贪吃,否则将来吃不到那样好的,对他毫不感威胁。这种人生态度就是儒家所谓“赞天地之化育”,郭象所谓“随变任化”,翻成近代语就是“顺从自然”。我不愿辩护这种态度是否为颓废的或消极的,懂得的人自然会懂得,无庸以口舌争。近代人说要“征服自然”,道理也很正大。但是怎样征服?还不是要顺从自然的本性?严格地说,世间没有一件不自然的事,也没一件事能不自然。因为这个道理,全体宇宙才是一个整一融贯的有机体,大化运行才是一部和谐的交响曲,而cosmos不是chaos。人的最聪明的办法是与自然合拍,如草木在和风丽日中开着花叶,在严霜中枯谢,如流水行云自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