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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由此理解,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生出那种神秘的狂喜对我们的自由威胁更大,比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或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世界上并没有什么皮鞭、锁链和围栏能把你困在一种盲目的奴役中,这些东西并不能使你陷入一种更加孤独无望的意识里。要避免以那种沉迷的方式把自己托付给某个人——这只能意味着你丢失了自己,遗忘了自己,遗忘了你的权力、你的尊严,也遗忘了你的自由。如一条落入水中的狗,你徒劳地试着要去抵达一道并不存在的岸,一道被人们称为“爱”和“被爱”的岸。你只能在挫折、嘲弄和幻灭中了结你的一生。顶多你最后会去思索是什么驱使你把自己抛进水里:是对自身的不满,是在别人身上找到你自己所没有的某种东西的希望?是那种对孤独的恐惧,对无聊的恐惧,对沉默的恐惧?是那种想去占有或被别人占有的欲望?按照某些人的说法,这就是爱情。我认为远非如此,它更像一种饥饿感,一旦得到满足,却让你消化不良,让你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