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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悖论》经典语录
共收录43个《法律的悖论》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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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悖论》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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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悖论》经典语句
/摘抄根据受欢迎度排序,通过这些《法律的悖论》语录可以了解《法律的悖论》的特色。
二律背反(Antinomy),即两个论证的链条导致矛盾的结果,但其实每一个论证却又都非常合理,让我们无法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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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诗人荷尔德林说,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带向了人间地狱。是的,人类的终极发展规律不可能被尘世中有限的人类全然知晓,我们不能宣称自己掌握了某种绝对真理而不择手段地要求人们为了这种貌似崇高而且善良的目的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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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法只强调惩罚犯罪,那么“刑法”迟早会沦为办案人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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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杭州女孩郑某华,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没想到照片流出后,她因染粉色头发而遭遇大规模网暴。人造谣“老少恋”,咒骂爷爷的健康状况;有营销号照搬图片,编酱“专升本”的故事卖课坑钱;有人“发色鉴人”,抛出“一个研究矩头发染得跟酒吧陪酒的一样”的荒谬言论…网暴事件后,郑某华患上了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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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生不可能没有意义,当你认为没有“意义”时,一定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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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活在不断流逝的瞬间之中,但每一个瞬间又都是永恒的一个刹那。就在你刚刚阅读那本书的几分钟内,我们思考了一些作为人类才会思考的问题,短暂的瞬间已逝去,但它却汇入了时间的长河,成为永恒的一部分,我们的短暂也仍然可以触摸到永恒的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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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非常复杂,任何一种立场都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不宜陷入独断论2的恶性循环。作为一种智识上的鸦片,独断论往往需要更多的独断来证明自己的正确。现实问题并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折中立场有一定合理性,在将来修改刑法时可以予以考虑。 一种用片面的、孤立的、绝对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形而上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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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大部分自由主义都接受法律对人身自损行为的限制,得到他人同意的杀人、重伤,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被法律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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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存在很多剥削,但并非所有的剥削都应该以犯罪论处,中老年男性利用自已的年龄优势和年轻女孩谈恋爱,好像也有剥削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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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禁止剥削才是组织实淫应以犯罪论处的一个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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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得到妻子同意的重婚行为也构成重婚罪,因为重婚侵犯的是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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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思考是,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本质不是生命权,也不是生存利益,而是对禁止杀人这个最基本的道德命令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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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生必然经历许多痛苦,但是如果没有痛苦作为参照系,幸福也就不再成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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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津巴杜做过一个实验,他将车停在斯坦福大学校园内,好几周过去了,车都没出什么问题。后来津巴杜用锤子把车的挡风玻璃砸了,此后,很多人都自发地加人砸车行列,车最后几平报废。从这个实验中,津巴杜得出结论,一辆置于公众场合的被题车辆,会将人们毁坏财物的犯罪倾向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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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不可能构成犯罪,让他别担心,同时建议他孩子报考政法大学,至少这所学校不会因为父母有污点而拒绝录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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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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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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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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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悖论
》简介:
◎编辑推荐: ◇ 比《法治的细节》更系统,比《刑法学讲义》更好读 ◇ 一本书get罗翔的脑回路,帮助思维提升,认知升级 ◇ 一本书明白网络上那些永远都吵不完的热点争议 ◇ 比推理小说还烧脑的真假悖论,罗翔 「精神内耗之作」 14个热门案件,发散多元视角,欢迎进入罗翔的思维盛宴! ◎内容简介: 法律要讲感情吗? 邪恶才犯罪,还是犯罪才邪恶? 自愿被人杀死,凶手算犯罪吗? 买尸体阴婚判7年,买活人当老婆才3年? 罢工向老板讨钱,是一种敲诈吗? 投降是自首吗?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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