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名人名言
热门名人
经典语录
小说摘抄
散文美句
台词
古文
诗
歌词
语录精选
我以为我以为的以为就是我以为的
0
关注
0
粉丝
个人中心
点赞的句子
收藏的句子
发布的句子
返回个人中心
关注
发布的句子
0
拥有财产的第一步是获得财产,所以第一条正义原则就是“获取正义”。就是你所持有的财产在起点上,也就是最初获取的时候必须是正当的。第二条原则是“转让正义”:如果财产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整个过程没有巧取豪夺,是通过自由自愿的交换或者馈赠,那转让就是正当的。第三条原则就是“矫正正义”。对那些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来的财产持有,不管经历了多少变化,都必须予以矫正(黑人受歧视被侵犯的自由权和印第安人被剥夺的土地等)。
NO.104544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
0
我还要提醒你一点:韦伯揭示的“世界的祛魅”不带有好坏价值评判的色彩,这只是对客观事实的一个描述。一方面,他知道,这个祛魅的“梦醒时分”对许多人来说,在精神上是格外“荒凉”的,会让人茫然若失。信仰失去了以往神秘的根基,而理性主义的科学并不能为生命的意义提供新的根本依据。另一方面,韦伯也知道,世界的祛魅是现代的真相,你高兴也好,失落也罢,我们都必须直面这个真相。这就是所谓现代性的境况。韦伯告诉我们:随着现代的来临,一场精神的巨变发生了。古代世界那种迷雾一般的魅惑,在现代的“清晨”被理性化的光芒驱散了。世界被充分理性化,也就被人看透而不再神秘了。现代在回望古代世界的时候,会有一种大梦初醒”的感觉,这就是所谓“世界的祛魅”。
NO.104454 ——刘擎 《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
0
结果,最高法院的投票是以8:1通过裁决,判定了普利格的胜诉。宣布这个裁决的,又是我们已经在“阿姆斯达案”中已经熟悉了的斯多雷大法官。裁决是这样的:首先,判定“联邦逃奴法”并不违宪。这就是指你已经知道的宪法中三个妥协条款之一的“逃奴条款”。同时他指出,宾夕法尼亚的“个人自由法”的内容,如果扩大到干扰逃奴的引渡程序的话,那幺是违宪的。然后,斯多雷大法官判定:宪法的“逃奴条款”中已经隐含了主人对于重获逃奴的权利,因此,只要在不破坏治安的情况下,平静带回逃奴,即使没有押送证明,也是合法的。但是在最后,斯多雷大法官宣布,各州应该执行联邦法律,但是,如果他们不执行,联邦政府也无权强迫他们执行。理由是,联邦政府没有权利对州一级的官员提出“执行要求”。 在这里,所有人都应该从“阿姆斯达案”胜利的过分沉醉中醒来了。因为,显然这一次大家都清醒地看到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那块“骨头”,依然鲠在那里。后来,斯多雷大法官的儿子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这个判词的实质是反奴隶制的。而在美国历史上,这个案子的判决, 也还是被作为一个对反奴隶制有利的判例来看的。这又是为什幺呢? 我们谈起过,最高法院的权力是有限度的,大法官们在“司法复审”的时候,只能以“是否违宪”作为评判标准。因此,这个结果是必然的。但是,所有的人也注意到,最高法院判词的最后一部分很不寻常,它指出,联邦政府无权强迫州一级官员执行联邦法。这样,尽管这场官司没能救出一个玛格利特·摩根,但是,从司法挑战的意义上来说,还是有收获的。因为,这等于给了北方的自由州一个借口。此后,再有逃奴的话,北方州就有了理由,拒绝给南方以应有的配合。而你也知道,在美国,尤其是北方这样一个流动环境中,如果没有这样的配合,抓逃奴的成功率就将大大降低。很多的未来逃奴,就会从中受益,真正地逃之天天。 从这个案子的判决,我们实际上还可以看到更多的东...
NO.104396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0
上一封信里,我是在把这场战争的起因先整理清楚。你如果想把纠缠在一起的复杂因素分开,你只要问自己两个简单的问题就可以了。第一个问题是:如果南方不要求离开美国,只是坚持要蓄奴,林肯总统会打这场南北战争吗?答案是:显然不会。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南方没有奴隶制,可是就是要求分离,林肯总统还是会打这场战争吗?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所以,在我们讨论林肯总统面临的战争选择时,应该先把奴隶制问题分割开来。否则,就纠缠在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怪圈里,咬住自己的尾巴团团转,就钻不出来了。当问题的本来面目清楚之后,回答你信中的问题也就简单得多了。
NO.104290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0
这个制度必须是建立在寻求公正的基础上的,即使它没能百分之百地公正,也是因为囿于历史的局限,而不是它的设计立意本身就非公正。对待一个具体事件的处理,它的整个过程是向全体人民公开的,是在新闻监督之下的,很难有一手遮天的私藏猫腻。只有这样,人们才可能对一个尚不完美的制度仍然持有信心。假如人们发现,有一个足以超越制度的、凌驾在上的力量在暗中操纵的话,那幺,这个社会的整个基础和信心就会在顷刻之间烟飞灰灭了。
NO.104083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0
南北战争主题的切换是非常及时的,而且很有道理。美国的立国精神就是平等自由。区域自治的理论源于区域自由,就是一个区域的人民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这样一种自由不能建立在奴役他人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美国保障个人自由,可是,人是平等的,一个人没有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 所以,假如南方“邦联”的诉求是建立在“区域自由”上的“分离”,而联邦的动武理由只是“不准分离”的话,在美国,这样的理由为一场如此惨烈的战争作辩解的话,是难以长期站住脚的。但是,如果动武的理由是“解放奴隶”,即“还奴隶以自由”的话,那幺,“为被奴役人们的自由而战”这样一个道德诉求,是“区域自由”这样个政治诉求所无法与之匹敌的。这两个诉求远不在一个层次上。在美国的立国精神之下,“解放奴隶”这样最贴近基本人性的道德诉求,是永远可以站得住的。甚至时间越久远,越能够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这场战争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就是林肯总统的《解放奴隶宣言》。在今天看来,大量的历史学家还是觉得,这个宣言更多的是一种瓦解敌军后方的战略考虑,而不是纯粹的道德公告。因为在这份宣言里,林肯总统宣布解放的,只是南军占领区的奴隶,而已经被北军占领地区的奴隶,则并不在“被解放”之列。然而,这却是林肯总统开始转移战争主题的一个关键步骤。 到了四年以后林肯连任总统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上,我们看到,与他的第一次就职演说相此,他早已经全部完成了联邦军队战争目标的切换。在这个接近战争胜利的演说中,奴隶问题已经明确地被林肯总统标明为战争的起因,而解放奴隶的道德诉求已经成为这个演说的主要构成部分。可以说,联邦军队在林肯总统完成这一主题切换的时刻,已经胜利了。而且,他们可以长久地拥有这个胜利成果了。
NO.104049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0
当时严寒已经开始。他们的眼前是刮着凛冽暴风雪的荒原,而背后的太平洋如同一把利刃,切断了他们和文明之间的纽带。
NO.104026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0
美国的军界非常稳定,美国的军人是绝对不参政的。在这里也从来没有人担心军队会成为一个政治变量。这个稳定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军队与党派活动的隔离。既然武装力量是服从于政府的,这个制度也确保军队与美国的各个政党毫无关系。所以,尽管美国由不同的政党推出候选人来竞选总统,总统四年一选,如走马灯一般,却与军队的稳定毫不相干。政府行政分支的变动完全在军人系统之外。军人系统内部则有他们自己的升迁规律,有他们自己的行为规则,有他们自己的荣誉感和价值观。
NO.103728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
0
这样一种对待历史的传统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历史本身。因为,公众人物没有历史感,这对于他的行为是有影响的。当他感觉到历史目光的逼视,他的言论和行为会更审慎和负责人一些,因为他的一言一行不是被记在纸上,而是被刻在光天化日下永不磨灭的碑上。但是,与此同时,在美国,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他们承认世界上确有“历史局限性”这幺一回事。因此,也就能够以历史眼光看待历史人物,以平静的心情对待历史事件,不给古人扣现代大帽子。
NO.103705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
0
当人们现在赞誉罗斯福总统的目光犀利,在历史重要关头能抓住要害的时候,我也想到,被人们职责为过于保守的最高法院,他们看上去跟不上时代的“拖后腿”行为,实际上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在飞速变化和产生重大改变的时刻,是必须有人在那里“拖一把”,必须有那幺一个减速器的。这个减速器就是在社会迅速变革的时候,必须有人再三推敲,新的改变和最基本的原则之间是否契合以及怎样契合。联邦政府权力的有限制的适度扩大,是造福美国人民的,联邦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大,是会吞噬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因此,三个分支的历史任务不同,他们在历史转变时期,反应的不同也应该是必然的。正是这样的“平衡和制约”,这样几个分支互相牵扯的迟缓变革,才保证了变革的平稳,更重要的是,它使得这个国家既不断储蓄全新的历史面貌,又保存了人们最本原的基本理想。在这个制度下,罗斯福总统并没有能够大刀阔斧地成功,但是,只要他的努力是顺从历史潮流的,那幺他的一些理念,都会在后来一步步逐渐得以实现。这里还有一个关键,就是对于任何一个理念,不论是推出这个理念的一方,还是持谨慎他读、甚至反对态度的一方,他们的争执必须是理念的争执,而不是打着某种旗号的党派之争或政治利益之争。对于这一点,美国人始终高度警惕。
NO.103668 ——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
0
“接受了三K党法律委托的斯蒂芬·潘弗所说的一段话,颇能代表今天一般美国人的看法:“自由言论就是自由言论,对于流行观点和非流行观点都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一边宣称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一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两部分。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三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那幺,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马丁·路德·金的讲话从亚拉巴马州剔出去了。”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你也许会问:有一些人,他们一旦掌权了就会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对于这种人,也要给他们言论自由吗?比如那个三K党的马昂,他就宣称要成立一个纯白人的国家,并且公然表示:在他理想中的这个白人国家里,只有和政府一致的言论才是被允许的。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斯蒂芬·潘弗回答得很聪明,他说:“如果你因为害怕一个不自由的时代,因此就不给他们言论自由的话,那幺,这个不自由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是你自己给它开了头。”
NO.103501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0
一旦“国家利益”这个重磅炸弹能够有朝一日炸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一个缺口,整个美国的新闻自由就很可能全线崩溃了。
NO.102841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0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或必须扣压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
NO.102824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0
到了1972年,美国又制定了著名的“平权法案”,更规定了所有的政府机构和超过15名雇员的私人企业,都必须在招工,技术培训,升迁等机会上,给弱势群体一定的比例。否则,是违法的。
NO.102725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0
呼吁言论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阶段处于少数、不利地位的政党、团体和个人。他们总是相信,尽管自己当时处于劣势,声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须呐喊。尤其当他们的言论受到压制的时候,他们之中也许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成为多数,他们会非常自然的崇尚言论自由。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自由常常就是他们宣称的目标和大旗。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过无数先例,情况经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总是在事实上仅仅成为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获胜,就常常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地弃之如敝履。 这种情况究竟为什幺一再在历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幺?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摒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幺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幺,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NO.102680 ——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