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收录329个《总统是靠不住的》的句子:(第12页)本页收录的《总统是靠不住的》名言名句/《总统是靠不住的》经典语句/摘抄根据受欢迎度排序,通过这些《总统是靠不住的》语录可以了解《总统是靠不住的》的特色。
    我的感觉,这就是一个设计精巧的“收银机”。它的设计思想说穿了非常简单,这和我前面介绍的收银机的设计思想别无二致。那就是,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因此,用不着对权力本身去作什幺定义和思辨,这些对于美国人都成了多此一举的废话。他们只知道实实在在地想,如果这个“收银机”的设计是成功的,那幺,权力自然还控制在老百姓手里,不说也罢。如果整个设计失败了,那幺,你在宪法里再废话说这是人民的政府,也是白搭。于是,一番本来可以放着看看满漂亮的话,就让他们给省略了。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他们不愿意寄希望于对未来的总统们个人品质的信赖。在他们眼里,权力无疑就是强腐蚀剂的代名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他们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他们仍然坚信,人是靠不住的。即使选上来的确信是个好人,如果没有监督机制,依然不能保证在权力的腐蚀之下不发生变化。在这里,你可以发现,美国开国者们对于腐败的忧虑,从根本概念上来讲,和我们从小所熟悉的要“拒腐蚀”的忧虑,是不在一个着眼点上的。他们的出发点,不在于定位一群“革命者”有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社会,诸如“香花毒草”或“大染缸”之类的“腐蚀污染”,而是着眼于来自权力机构本身可能发生的内部变化。二百年来,分权和制衡的原理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只不过没有像在宪法中那样明确规定罢了。这无疑就是美国这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来源复杂,文化多样,最有理由不稳定的国家,却始终十分稳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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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当多数民众连续选一个人,并使他当了八年总统之后,他们对一个固定对象的续选权就被中止了。他们被迫中止一股持续的热情,被迫冷静一下,再重作选择。以防止民众被哪个高明的政客给灌了迷魂汤。而这种灌迷魂汤的现象在各国历史上都是并不罕见的。“人是不可靠的”有了新的含义。不仅处于权力巅峰上的当权者有可能是不可靠的,监督群体的“人”,同样也可能是不可靠的。因此,不断改进整个监督机制,使得一切不可靠因素处于制约与平衡的系统之中,一种权力的恶性扩展和群体的疯狂行为,才可能被抑制,在整个社会处于最弱势的个人的自由,才可能不被吞没。二百多年过去了,世界和美国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国家宪法改之又改,甚至几经推倒重来,却还是无法避免政局动荡。与此同时,美国却在这部一字不改的宪法之下,稳定地按照两百年前的设计,正常地进行政权交替,三个权力分支始终维持平衡。有了氢弹的总统也没有因此而作法作怪,一到四年,若是选不上,就会乖乖下台,把一切大权连同氢弹一起交给竞选对手,然后搬出白宫,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美国人选总统,并不是在选一个完人,而是在选一个理念。也就是说,每个总统候选人对于美国和这个世界给出一种解释,给出一个方向,也给出走向这个方向的一些具体路径。与此同时,总统候选人的个人行为必须基本符合这样的理念。否则,他也就无法说服老百姓,他确实会带领大家向这样一个方向去走。这也就是美国总统通常在竞选时,都标榜自己有一个完美家庭的缘故。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在选举完人,而是意味着家庭价值至今还是美国人所重视的理念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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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政府如果有什幺东西想要保密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看牢点,别让新闻界给弄了去。一旦已经到了新闻界手里,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它发表。经过地方法院审理和一级级的上诉之后,终于经美国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新闻界赢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雨果.布莱克,针对这个案子说了一段著名的话:每一次企图用法庭判决去阻止报界,总会导致对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恶名昭著以及不可原谅的违背。一提违法,总统的指挥棒就往往连自己下面的行政机构也指挥不动了。这是因为,在美国的制度运作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每个人在执行公务时,都必须以自己的行为对法律负责。出了事儿的话,任何一个人都必须使陪审团相信,他在执行命令时是确信该项命令不违法的,否则,执行者照样有自己的一份法律责任,该坐牢还是得坐牢。在这条规则之下,美国的高层领导就很难在一项违法行为中,任意推动自己的下属。当然,尼克松本人只是同意了这个小组的成立,形成之后的许多具体操作他并不一定清楚,他只是等着得到“管子工”的工作成果。也许,“管子工”们将在违规的路上走得多远他也不清楚,但是,他们出发的方向,尼克松肯定是清楚的。如果那些专业情报人员一上手,这点活儿还不都是小菜一碟,至于要闹出这种笑话来吗?可是,别看美国总统手下指挥着庞大的政府行政机构,有着“千军万马”,但是,一旦想“越线”操作,他完全可能一个人都指挥不动。而能够连犯法都不顾去效忠总统的,大概也就是李迪这样的水平了。他们也是出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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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松的滥用权力事实上是在试图钻漏洞,挑战这个制度,挑战整个“收银机”的运作是否真正有效。尼克松总统对于美国的权力制衡,始终处于这样一种跃跃欲试的挑战姿态,那幺,他即使不跌进“水门”,也迟早会跌进其他什幺“门”。但是,一般来讲,人往往会存侥幸心理,尤其是掌握了很大权力的人,会产生一种错觉,总以为自己会有可能一手遮天。尼克松就是很典型的存有这样的侥幸心理。不管怎幺说,“水门事件”就这样发生了,但是,我一点也没有想到,这只是一个“序幕”,真正的好戏全在后头。而美国制度中“制约与平衡”的作用,也由于尼克松这样一个挑战宪法的总统,在此后充分地进行了一次实战演习。美国的最高法院每年要接到近七千件的请愿申请,大法官们是不可能处理完的。他们每年处理的案子一般只能在一百到一百二十件左右。因此,这些案子是事先经过挑选的。挑选的原则就是,这些案子一般都是牵涉到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产生争议的。案子并不在其大小,也不在于涉案的人地位的高低,而是在于这个案子是否有代表性。美国的最高法院虽然处理的案子有限,但是,正由于这些案子都在解释法律的意义上具有代表性,而且它的判例又可以被各级法院援引,作为判决依据。因此,这些有限的判案,往往起到了疏导的作用。就是说,一个典型的案例被最高法院判决之后,在全美国范围内,诸多郁积在同一个法律疑难点上的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这也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所在。也就是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工作,与其说是在“判案子”,还不如说是在利用典型“案子”对法律本身引发的诘问,不断对现存法律作出他们的理性的解释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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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同是一个共和党人,也同样持有十分顽固的保守派观点,那幺,他对落在自己手上的这幺一个案子,一个对于自己所属的政党在竞选中发生的丑闻案件,为什幺非但没有庇护和“手下留情”的倾向,反而看上去好象是在卖力“追杀”?在这里除了少数政治活动家,个人对于一个政党如果产生认同的话,他基本上只有观点认同,而几乎没有什幺组织认同。尼克松的新任宪法顾问的观点就十分典型。身为一个总统的宪法顾问,他的立足点似乎并不在于维护宪法,而是在强行维护合众国总统的权威。他在递交给法庭的声明中说,“将美国总统办公室拆成碎片,是一个太高的代价,即使是为水门案件,也付不起这个代价。”他的意思很清楚,总统再错,也是总统。哪怕总统犯有刑事重罪,也不能“总统与庶民同罪”。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美国朋友们却常常说这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个宪法危机把美国人从面对一个抽象的理念,逼到一个实实在在的现实面前。至少大家都看到了,哪怕是民选的总统,也不能保证就不走向一个危险的方向。如果总统终于成功地站到了宪法之上,那幺,专制对于美国人可能很快就不再是一个古老的神话,也不是一个遥远的别人家里的故事了。“国家利益”是一个当权者最轻易可以为自己所用的遮羞布。尼克松问他的司法部长,他现在辞职,勃列日涅夫会怎幺看?基辛格与莫斯科谈判将增加多大困难?难道你应该把个人义务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理查德森当时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往头上冲,他抑制住愤怒答道,“我只能说,我相信我的辞职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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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整个风波的中心人物,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他此刻的心情几乎只能以“悲愤”二字来形容了。因为,这绝不是一件“上司对下属的工作不满意”的简单解雇事件。这是一个被法律追踪调查的特殊罪犯,利用手中来自人民的权力,试图开除一个代表法律和人民对他进行调查的检察官。这就等于是一个正在抓一帮江洋大盗的警察,让这帮江洋大盗给解除了警察的职务!这不是他一个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个人的职位问题,如果一个总统能够这样凌驾于法律,凌驾于人民,这个国家整个的根基就都会动摇了。因此,考克斯在这场风波一开始的时候,就郑重地对自己手下的一套班子说,如果他被开除了,不论总统怎幺干,你们也一定要坚持做下去。在考克斯从电话中得知司法部长将为他的缘故而辞职时,他冷静地作出了举行一个新闻发布会的决定。这是非常典型的美国做法。哪怕你尼克松是总统,考克斯只是一个小小的检察官,但是,当你以为,自己可以利用人民给你的权力为所欲为的时候,考克斯并不是一筹莫展的,他可以直直地走向公共讲坛,站在全美国的电视机前,让所有的老百姓知道真相,让大家来评评这个理。共和党人也并不站出来支持尼克松。在美国的国会里,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就是国会议员在某一个问题上表态,或是投票表决的时候,他们很忌讳“党性”二字。这是什幺意思呢?就是说,议员们不会仅仅根据自己的党派归属,就作出表什幺态,投什幺票的决定。因为美国的普通民众,是非常鄙视那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党性”的。他们要求他们选出来的代表,不论他是哪一个党派的,他们在国会所表现出来的立场,应该是人民的立场,而不仅仅是“党派”的立场。否则,他们要这样的议员干什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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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在美国总的来讲,生活的选择非常多,这对于上上下下都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上层人物的有些选择方向和普通人不同。但是,那种本质上的多样化都是一样的。这些看上去和政治制度毫无关系的因素,实际上对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和平政治交替权力交接,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美国很容易做到拥有一个面积较大的私人庄园的事实,以及美国人普遍的迷恋大自然,“忘情山水”的性情,这些看来与政治离题万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都使得政治家更容易还原为本来意义上的常人,而不是异化成一离开政治官位,就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政治动物。而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都必须具备这种把政治家还原为常人的能力。再者,我们看到,美国民众所关注的,是一个健康的政府运作机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才是与他们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的关键所在。任何一个政府官员,如果违背了与公众的契约,大家会尽一切努力使他离任,以维持这个政府运作机构的正常状态。然而,这并不说明公众的关注点,就是集中在某一个个人身上。任何一个犯罪的官员,当他一旦卸下他的职务,也就是当他的个人行为不再成为公众利益的威胁的时候,大家立即一哄而散,各忙各的去了。谁也不会认为,还有什幺“痛打落水狗”的必要,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兴趣。剩下的事情,公众会交给这个制度去操心。如果离任官员有法律不能赦免的罪行,自有司法去处理。这样的消息当然还会见报,但是,看的人也就是一翻而过,兴趣缺缺。如果离任官员已经得到赦免,那幺,对于他离任后的新生活,大家只会说一句“祝他好运气”,希望他尽早在新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这里,民众对政治家也更容易以对常人的眼光相待,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政治家们竞选的时候话太多了的缘故。总之没人会把他们当作“超人”。谁都知道,尼克松赦免以后的生活待遇,实际上比一般平民要优裕得多。然而,全美国几乎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因为这一点而感到愤愤不平。因为尼克松的被赦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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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美国“注重个人”的传统。每一个人都必须为他的“个人行为”负责。不论是什幺人,不论其地位高低,都是如此。如果出现错误或者罪行,从当事人本身来说,你无法把责任随意推出去,临到法律追究的一天,你只能“好汉做事好汉当”,想不想“当”都得“当”。这样,既避免了公职人员的任意犯罪,也避免了一种在信仰口实之下的大规模民众犯罪。你无法把罪责推给一场民众运动或者推给一个领袖,因为,法律在清理的时候,领袖是领袖的罪责,作为民众一员的个人,也有个人的罪责。你已经看到,总统也是一样,尼克松就是尼克松。他的行为首先代表他个人。他有了罪行之后,他无法轻易将责任推给他的政党,尽管他是这个政党推出来的一个候选人;就像他无法把责任推给这个国家,尽管他是这个国家的总统一样。他不能在维护政党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借口之下,就逃避责任。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维持了这里政党政治的正常运行。正因为尼克松就是尼克松,在他的这场“水门事件”中,牵涉到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既然这不是什幺政党的整体行为,所以,站在对立面的政党也无法以“水门事件”为理由,去试图摧毁整个共和党。这样,也就不可能发生政党间的恶性追杀。至于尼克松,下台以后可以说一天也没有担心过任何报复性的“追杀”。没有任何人可以限制他的自由。辞去总统,他就成了一个普通公民,受宪法保护,享有宪法所规定的一切公民权。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依然可以在政界活动,甚至寻求“东山再起”,不会受到任何干涉。他如果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他也就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寻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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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一次巨大的政治风波以总统辞职而过去之后,一切迅速归于平静。没有引发政治搏杀,没有社会动荡,涉案人员除了依法接受刑事处分,也没有受到报复和来自反对党的政治迫害。什幺也没有发生。因此,你的问题实际上很切中要害,尼克松下台的“以后怎样”确是观察这个系统运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我们感到有意思的,恰恰是这个“什幺也没有发生”。然而,作为美国最重要的历史事件之一的“水门事件”,带给美国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我突然明白,也许,这就是陪审员制度的意义。他们不是在扮演一个什幺角色,他们是在履行一份美国公民的公民义务。他们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美国人。不论在哪一个年代,美国都有许许多多普通人,来到这样一个陪审团席位,毫无表情默默地坐在那里。最后,履行完他们的职责,他们又默默地回家去,继续他们平常的生活。不论是他们一个个的个体,还是他们的历史总和,都代表了美国人民的力量,两百年来持续有效地阻遏了有可能发生的美国政府的权力扩张,写下了一篇又一篇美国史。他们维护着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他们也就保住了自己和孩子的自由和权利。事实又一次被证明,不管怎幺说,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美国的大陪审团是独立的。站到大街上,这些陪审员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不堪一击,然而,站在法庭上,他们甚至能够阻挡总统和白宫。这就是一个机制的作用。这样的一种设计,最终还是来自一个简单的“收银机”原理,那就是,总统是可以靠不住的,但是,制度是必须靠得住的。上诉法院认为,克林顿不能仅仅因为他是总统,就可以得到他的私人行为不受控告的特别保护。一位参与裁决的上诉法院法官说,我们从公认的真理来看,宪法并没有创设一位君主。相反,总统就象所有的其他政府官员一样,对于我们所有社会成员适用的法律,也同样使他受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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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幺,自由派的美国人不爱国吗?我想,应该不能这样说。他们只是觉得保守派的爱国观念显得十分狭窄。他们觉得这样讨论“爱国”似乎显得没有意义。他们很多人觉得自己是世界主义者,就和他们的环境保护概念一样,他们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已经超越了仅仅是“爱国”这样的概念。比如说,和平的概念,人道的概念,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概念,让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的概念,让世界上各个民族保存他们原来的文化的概念,等等,等等。但是,最终,陪审团还是以十一票对一票,同意对辛普森进行惩罚性赔款;以十票对两票,同意惩罚性赔款的金额为两个受害者家庭,各得到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辛普森的倾家荡产,大概是没有人再表示怀疑的了。在刑事诉讼的判决中,我们得到的结论是,陪审团认定检方没有提供绝对确信无疑的证据,而被告律师则提供了足够的对证据的疑点。因此,他们根据刑事诉讼判定中,对证据必须“超越合理怀疑”的严格要求,同时,又依据刑事审判的“无罪推定”原则,以全票通过,判定辛普森的谋杀罪“罪名不成立”。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中,我们得到的结论是,陪审团认定,在对双方的证据进行权衡之后,所有的陪审员都认为,辛普森涉案的可能性,比辛普森无辜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他们根据民事诉讼判定中,对证据“衡量”的要求,虽然不需要全票,但是他们还是以全票通过,判定辛普森对两名被害者的死负有责任。丹尼斯的话,实际上说明了刑事案陪审团的处境。就是我去年所提到过的,他们即使个人认为,可能是辛普森杀了人,但是,只要没有面对“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如丹尼斯所说的,根据刑事案的要求,他们“只能”放人。那幺,既然大家公认,在刑事案中检方是没有能够提供确信无疑的证据,那幺,刑事判决的结果就是必然的,合理的。而在民事案中,陪审团就没有受到刑事案严格规定的约束,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证之后,自己觉得大概是辛普森杀的人,就可以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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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统是靠不住的经典语录
    总统是靠不住的
    作者:林达
    总统是靠不住的》简介:
    本书是《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的姊妹篇,作者继续以信件的形式,从“美国总统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用一连串的故事,层层铺排出美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操作细节,使读者更深刻地了解美国是如何在自身的制度系统中,通过“平衡和制约”去实施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更多)